谈建筑工程合同管理
2012-08-15邓海霞
山西建筑 2012年8期
邓海霞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基建处,山西洪洞 041603)
建筑工程合同是工程承包、发包双方签订并必须共同遵守、认真履行的法律性文件。建筑工程合同一经签订即生效,是承包方应在约定的期限内向发包方交付质量符合国家规程、规范要求及合同约定承包范围的工程实物,发包方支付相应价款的协议和依据,因此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的最高行为准则。合理、规范的建筑工程合同,有利于分摊承包、发包双方的责任风险,有利于市场经济的有序、平等竞争。
1 我国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建筑企业合同法律意识淡薄。许多建筑企业经营运作不规范,法律意识不强,缺乏合同意识。国家工商局和建设部虽然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但有些建筑企业在签署合同时不依据此合同文本,合同内容不全,对权责和义务的规定不明确,导致签署的合同流于形式,有些建筑企业为了承揽工程,先行施工,后补签合同,造成合同逾期,出现经济纠纷。据重庆市建委抽查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79个,发现有70%合同不规范,一旦这些工程发生纠纷,建筑企业必将承担许多隐形的风险和损失。2)承包、发包双方的行为不规范。建筑工程的承包方有时为了业务需要,在自身不具备项目施工资质的情况下,为达到承包工程的目的,非法向发包人行贿或挂靠其他有承包资质企业的名义进行投标。另外,某些发包方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利用其优势地位,在合同规定中排除自己的主要义务或者任意修改合同内容,扩大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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