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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建设领域农民工管理的几点建议

2012-08-15王廷友

山西建筑 2012年24期

王廷友

(山西晟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山西太原 030000)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民工队伍已成为我国建设领域的一支重要力量。据有关权威部门调查,全国有农民工近1.8亿人,其中,建设领域吸纳的农民工人数高达20%左右。目前,工程建设领域违规劳务用工问题比较突出,尤其是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时有发生。本文基于多年基本建设项目在建跟踪审计经验,分析了目前建设领域农民工管理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关管理建议。

1 目前建设领域劳务用工存在的问题

1)劳务用工主体不合法,用工形式不规范。

2005年4月18日,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建设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规定:“劳动合同必须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与农民工本人直接签订,不得由他人代签”。但通过对目前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发现:无论是作为用人单位的承包人还是作为劳动者的农民工,劳资双方在用工主体形式上均存在不合法行为。目前绝大部分的劳务用工形式都是由施工项目部、项目经理或施工作业班组与“包工头”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再由“包工头”和农民工签订劳务协议,有的甚至连劳务协议也不签订或者签订虚假的劳务协议。

以上情况反映出目前建设领域劳务用工极不规范。尽管承包人施工项目部和“包工头”双方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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