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电气专业的防护及监理要求
2012-08-15王永康
山西建筑 2012年36期
王永康
(山西万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西运城 044000)
0 引言
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的高速发展,含有人防工程的高层建筑不断建设并投入使用,加强人防防护体系的建设尤为重要。这样,在战时可有效防备敌人空中袭击,有效地掩蔽人员、物质,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为了保证人防地下室电气专业施工质量,依据《人民防空工程质量及验收规范》,施工单位及监理人员必须掌握人防工程电气专业的防护要求。人防工程电气专业的防护要求主要有如下几方面。
1 常用设备战时电力负荷分级及电源要求
1.1 电力负荷
由于人防工程平时和战时用途不同,按其用电负荷的重要性、供电连续性和中断供电造成的损失或影响程度分别为平时或战时一、二、三级负荷。平时电力负荷等级主要对城市电网电源提出供电要求,战时负荷等级主要用于对有防护的内部电源提出供电要求。平战结合的人防工程其平时用途与地面相同用途的建筑在平时电力负荷分级上是相同的,均可按现行标准和有关规范执行。防空地下室战时电力负荷分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级负荷:中断供电将危及人员生命安全;中断供电将严重影响通讯、警报的正常工作;不允许中断供电的重要机械设备;中断供电将造成人员秩序混乱或恐慌。
2)二级负荷:中断供电将严重影响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人员掩蔽和配套工程的正常工作;中断供电将影响生存环境。……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