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2012-08-15林萍
红河学院学报 2012年5期
林 萍
(云南师范大学哲政学院,昆明 650500)
追求人的全面发展,崇尚人的自由个性是马克思主义人文思想追求的最高境界,同时也是人类社会为之奋斗的终极价值目标,这是古今中外众多教育家、思想家不断探求所得出的共同结论。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明确宣布:“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1]294。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恩格斯又进一步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将取代资本主义的新的社会形式描述为“一个更高级的,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2]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还明确指出,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共产主义社会的最本质特征,是共产主义者为之奋斗的目标。
一 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科学内涵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全面发展”是指每个人获得不受任何因素限制(包括物的因素或人的因素)选择和发展的自由,包括人的自然、社会特性以及需要等方面内容的自由而充分的发展,具体而言,应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身心健康并和谐发展
身心健康并和谐发展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内容和前提条件,包括生理健康和心理健康。生理健康是指人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身体各系统的生理结构和生理机能均健康发展,有条件从事各类活动。心理健康则是在先天条件和后天环境的综合影响下形成的比较稳定的个体特征,是指人具有饱满的精神和向上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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