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团队架构下政治教学法的实践教学理路
2012-08-15黄勇樽
河池学院学报 2012年6期
黄勇樽
(河池学院 政法系,广西 宜州 546300)
一、前言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自治区级教师教育学科教学团队建设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10〕16号文件)提出:重点建设一批自治区级教师教育学科教学团队,以“进一步密切高校与基础教育的联系,提高高校教师教育对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关切度和适应性,进而提高其服务基层的质量和水平”。同时,更好地为教师教育培养师范生服务。我们在2010年5月申报“教育学科教学团队”建设项目,并在2010年6月25日获得自治区教育厅正式批准立项。[1]《中国教育报》头版报道广西“5年培训近25万人次、打造50门精品课程和10个教学团队”。[2]我们这个教学团队是10个立项建设项目的广西自治区级教师教育学科教学团队之一。[3]教学团队一直围绕项目建设目标是:立足当地,服务基础教育,充分利用地方教学资源,搭建高校与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中小学教学共同体,努力实现教师教育一体化。
教学共同体又可称为人才培养共同体,主要是指按照人才培养与人才成长规律要求,理应参与高校人才培养的各个行为主体组成的联盟。[4]它是基于高校区级教师教育学科教学团队牵引,在教师教育过程中,高校与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当地中小学通过彼此的相互作用而形成的一种具有共同目标、共同行为准则的教师教育群体。“美国于1911年就开始建立大学与中小学合作培养教师的联合体,即由大学的教师和中小学主讲教师紧密合作,共同制定实施教育实习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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