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从借鉴视角看终身教育立法的本土实践——以江苏省常州市为例

2012-08-15李跃进

淮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2年5期
关键词:法律教育

黄 海,李跃进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数理学院, 江苏 常州213001)

自1976年美国国会通过《终身学习法》以后,终身教育法制建设得到了很多国家和政府的重视,各国政府非常重视利用立法或行政手段促进终身教育发展,利用国家与政府的行政力量,通过政策和立法来推动终身教育体系的建构,日本、韩国、法国、英国以及我国的台湾和福建、上海等地区先后进行了终身教育的立法尝试。从终身教育快速发展的进程来看,加强对终身教育制度层面的立法研究与实践,规范其健全发展,正逐步成为推进终身教育具有前瞻性和导向性的趋势。

一 国内外终身教育立法概述

(一)美国《终身学习法》

1976年,美国政府先在《高等教育法》的修正案中,增加了终身教育的项目,随后国会通过了《终身学习法》,被公认为世界范围内第一部具有较为完备内容的终身教育成文法。它以法律形式正式确立了终身教育的重要地位与作用,还规定在联邦教育部设立终身教育局,并分多个层次规范了实施与推广终身学习的各种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美国科学技术与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作用。鉴于当时美国经济、政治和社会理念等实际情况,此部法律并没有试图从广泛意义上去构建一个庞大而完整的终身教育体系,而是将终身教育放置在某一个教育领域进行深度推进,这一做法不仅避免了可能出现的“大而空”的弊端,而且以一个需要发展的领域作为切入口,由此起到以点带面、突出重点的作用。……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法律教育
国外教育奇趣
法律推理与法律一体化
题解教育『三问』
软件工程教育与教学改革
“双减”如剑,“体外教育”何去何从?
法律解释与自然法
法律适用中的逻辑思维
教育有道——关于闽派教育的一点思考
让人死亡的法律
“互助献血”质疑声背后的法律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