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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经验与成效

2012-08-15尚馥娟曹丽勇姜文静刘玉霞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2年4期

□文/尚馥娟 曹丽勇 姜文静 刘玉霞

(河北行政学院 河北·石家庄)

城中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是一个破旧立新的过程,也是一次利益格局的再调整、再分配。在村民变市民、村委会变居委会、集体土地变国有土地、集体经济组织变股份公司的过程中,集体资产的处置与分配是一个焦点问题。石家庄市裕华区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大力推进社区股份制改革,破解了许多拆迁改造中的利益矛盾和社会问题,以深层次的制度创新为城中村的持续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了根本保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探索形成了一套比较成熟的改制模式。

一、立足实际,确立指导工作的基本原则

在推进集体经济组织改制过程中,我们紧紧把握区情实际,务求工作实效,明确了四项工作原则:一是坚持了民主决策,农民自愿的原则,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坚持了公开、公正、公平,依法规范操作的原则,确保各个环节符合法定的民主程序;三是坚持了因村而宜、分类指导的原则,针对各村不同情况,尊重各村选择,实行一村一策,充分体现群众意愿;四是坚持了积极推进、稳步实施的原则,成熟一个推行一个,特别是在涉及整体利益的关键步骤上,慎重操作,规范实施。

二、因时制宜,选择切合实际的改制模式

鉴于当前的政策环境,我们围绕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保护严格、流转规范、监管有力”的产权制度,主要选择“公司+经济社”的改制形式,“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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