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与《孽海花》谈微
2012-08-15温庆新
湖北工程学院学报 2012年5期
温庆新
(华中师范大学 文学院,湖北 武汉430079)
梦是文学作品书写题材所不可或缺的,它既包括如饮食、男女、耕种等物质层面的书写,又有宗教信仰、心理体验等精神层面的感悟。这些题材既可以是作家的亲身经历,也可以是道听途说,甚或无中生有。作家完全可以在梦中虚构自己的理想世界而不拘泥于世俗条框。梦的这种特殊功能使其与其他书写题材迥然而别,其艺术魅力也因其功能之特殊而独具一格。早期的写梦文学多是情感的宣泄,随着社会及生产力的发展和人的认知能力的提高,人们在进行生产的同时,已渐渐懂得娱乐自己,因而,写进文学作品中的梦之内容及功能开始向世俗化、娱乐化方向倾斜。几乎在写梦文学向娱乐化、世俗化转变的同时,写梦文学之作家的自我启悟及批判社会之功利化倾向也逐渐显现。这种功能是作家与现实相矛盾而导致的特殊现象,它的出现扩大了写梦文学的表现范围,使得写梦文学更具生命力,也更具影响力。而这种功能在明清文学中表现得尤其明显。写梦文学之梦既可作文学作品的重要题材,反映现实生活场景;又具有娱乐群众的消遣作用,同时是作家宣泄情感、表达意愿及讽世的重要手段,也是保持文学作品结构完整的必备要素。
一
作为晚清小说的代表作之一,《孽海花》记梦笔墨虽不多,仅有第二十三回写章凤孙之梦及第二十五回写龚和甫之梦两处,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其梦内涵颇丰,意义不凡,堪称经典之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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