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黑心企业,还有谁应该为毒胶囊事件买单?
2012-08-15周军
上海医药 2012年11期
周军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宁波 315100)
除了黑心企业,还有谁应该为毒胶囊事件买单?
周军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宁波 315100)
近日,持续深入报道的毒胶囊事件使中国的医药行业再度蒙羞,面对近几年来不断出现的医药企业违法违德、损害公众生命健康的恶性事件,人们不禁要追问医药企业何以如此大胆,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一而再、再而三地“以身试法”?除了企业自身、直接可见的原因外,还有没有更大的导致医药企业作恶的幕后黑手?
1 社会缺乏“敬畏生命、生命至上”的价值理念,政府缺乏对文明进步价值观的塑造和传播
偷工减料、掺杂使假,做出这样的行为,涉案企业自身首先应负主要责任。但是,社会整体意识的落后和对生命敬畏的缺失无疑是某些企业“一切向钱看”的企业价值观产生的温床。不久前,人们在激烈争论“活熊取胆”是否应当被禁止时,某中医药协会不是就高调倡导“动物保护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被人类利用吗”?实际上动物也是生命,整个社会对动物的生命不敬畏,强调为己所用,那么,一部分人为了获得需要的利益,漠视他人的生命,是否可以看做是我们对生命不敬畏的另一种表现?这其实就是一种上梁不正下梁歪的必然。无独有偶,毒胶囊事件发生后,媒体上仍然有卫生部全国合理用药监测系统的专家宣称“一个人每天吃6个毒胶囊没事”的论调,这位专家的“高论”再次折射出我们这个社会缺少敬畏生命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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