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生态文明建设对策初探
2012-08-15张慧君
环境科学导刊 2012年1期
曹 睿,张慧君
(1.杭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浙江 杭州 310014;2.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浙江 杭州 310012)
十七大提出将“建设生态文明”作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之一。十七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明确要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浙江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通过了《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提出“努力把浙江省建设成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的目标。2009年环境保护部将杭州市列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杭州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动员大会,强调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抓好全国生态文明试点建设,推动杭州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前列。
1 生态文明的基本内涵
生态文明以可持续发展为特征,以知识经济和生态技术为标志,是基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基础上的集竞生、共生、再生、自生能力于一体的高级社会形态。生态文明是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与政治文明在自然与社会生态关系上的具体表现,是天人关系的文明,涉及体制文明、认知文明、物态文明和心态文明,在不同社会发展阶段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具体表现在人与环境关系的管理体制、政策法规、价值观念、道德规范、生产方式及消费行为等方面的体制合理性、决策科学性、资源节约性、环境友好性、生活俭朴性、行为自觉性、公众参与性和系统和谐性,展现一种开拓、适应、反馈、整合的生态风尚。
生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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