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财政管理寻租的伦理制度探究
2012-08-15吴彩虹全承相
湖南行政学院学报 2012年4期
吴彩虹,全承相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湖南 长沙 410205)
财政管理寻租是一种制度性腐败,是通过公权力来侵蚀公共财政利益,是一种典型的假公济私行为。财政管理寻租主要包括公共财政预算中的腐败、公共财政收入的腐败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的腐败。防止财政管理寻租是一项系统而十分复杂的工程,传统的方法是通过健全法律法规(“他律”)来震慑和惩治犯罪。从现实的情况来看,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效,但是财政管理寻租案件仍然很多,不能从根本上杜绝腐败。要真正防止财政管理寻租的发生,还需要加大公共财政管理伦理规范建设(“自律”),只有把反对财政管理寻租的他律和自律机制结合起来,才能真正铲除和遏制财政管理寻租现象的发生。
一、加强公共财政管理伦理规范建设是遏制财政管理寻租的客观要求
公共财政管理伦理是调控公共财政管理主体行政行为的伦理意识和伦理规范的总和。公共财政管理都是在公共财政管理主体的控制下进行的,公共财政管理主体的伦理素养必然制约和影响公共财政管理各要素,抑制财政管理寻租,对于净化公共财政使用环境,合理理财、规范理财、高效理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加强公共财政管理伦理规范建设可以使公共财政管理主体更好地树立勤政廉洁的意识。“只有拥有正义美德的人,才能了解如何运用法则。”[1]公共财政管理者就是对公共预算资金、公共财政收入资金以及公共财政支出资金的分配,手中拥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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