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的二重性探微——基于概念的解读
2012-08-15杨苏磊杨文礼
哈尔滨市委党校学报 2012年5期
杨苏磊,杨文礼
(中共中央党校哲学部,北京100091)
意识形态的二重性探微
——基于概念的解读
杨苏磊,杨文礼
(中共中央党校哲学部,北京100091)
意识形态是被用来解释世界如何运作以及被用来证明一群人追逐他们自己利益的合理性的一系列观念。作为哲学和政治之子的意识形态具有了哲学和政治的双重特性,特别是其因先天地浸染了政治的色彩而往往沦为政治的工具。只有把政治改良成为不再是为一小部分的人谋利益的工具,进而将其改良成为所有的人获取幸福的依靠的时候,意识形态才能超越其狭隘性、虚伪性和欺骗性而还原其独立的品格。
意识形态;哲学;政治;二重性
一、意识形态二重性的由来
以色列有一位研究政治学的教授叫伯纳德·萨瑟,他说“在人类经历的地图上,意识形态的位置有点特殊,它位于哲学和政治两个王国之间的交界处。其思想来自一地,其实践则适合另一地”[1]。这种论断至少说明了两个问题:第一,作为认识论领域的范畴,意识形态是认识世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与哲学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第二,作为实践领域的范畴,意识形态是改造世界无法回避的对象,它先天地浸染了政治的色彩。正是基于以上两个方面的认识,伯纳德·萨瑟说“由于其不间断的声明与未证明的肯定,它就失去了哲学的深思与理论的特色。而从政治的角度看,意识形态既像具有过多理性的象牙之塔内的思考(保守主义者),又像头脑封闭与不能容忍的教条(自由主义者),还像带有理性伪装的物质利益(激进主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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