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学实证研究方法论导向——重温芝加哥学派的历史经验
2012-08-15王广聪
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2012年1期
王广聪
(湘潭大学,湖南 湘潭 411105)
犯罪学实证研究方法论导向
——重温芝加哥学派的历史经验
王广聪
(湘潭大学,湖南 湘潭 411105)
芝加哥学派是现代犯罪学登上历史舞台的先锋,影响深远。20世纪30年代芝加哥学派的理论成果与研究方法就在我国得到传播与应用。重温芝加哥学派实证研究的执着精神和科学理念、重视实地调查与经验研究的方法有助于启发我国开展犯罪学本土实证研究。在新的历史时期发挥芝加哥学派在我国犯罪学研究中的应有作用,需要具备实证研究的信念,更要养成实证研究的习惯;充分重视芝加哥学派以田野调查方式为主的质性研究方法;积极延伸犯罪学实证研究发展的学术链。
芝加哥学派;犯罪学实证研究方法;田野调查方法
近年来学界形成了强化犯罪学实证研究,以期突破犯罪学发展困难、实现犯罪学学科价值的共识。“犯罪学实证研究方法成为一个理论研究热点。”[1]但具体到实践层面,如何开展犯罪学本土实证研究的方式方法等问题尚不十分明确。在犯罪学发展的科学史上,芝加哥学派①本文使用的芝加哥学派的范畴特指1893~1935年期间芝加哥大学社会学系的学术共同体,不包括后来在米德“符号互动论”影响下以布鲁默为首的“第二个芝加哥学派”,也不同于经济学、传播学等学科所指的芝加哥学派。是现代犯罪学登上历史舞台的先锋,“芝加哥学派的兴起,是犯罪学理论逐渐摆脱社会哲学的范畴,走向科学化的开端”[2],奠定了犯罪学作为一门科学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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