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招投标过程中违规与悖理的分析
2012-08-15王春菊张海玉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水利局
河南水利与南水北调 2012年14期
□王春菊 □张海玉(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水利局)
□许瑞珊(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职专学校)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是我国建设领域最早引进并推广招投标方式的行业,对当时社会引起强烈影响的工程是:1982年7月鲁布格水电工程建设、1986年河南板桥水库复建工程建设的施工招标。从此之后,许多的水利工程项目在施工中广泛应用招标投标的方法,这样既改变了水利工程原来一成不变的建设模式,又保证工程质量、合理缩短工期、降低工程造价、提高工程效益的目的,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1.水利工程招投标现状
水利工程与其它工程项目不同,是在国家计划控制下进行的。并且各类水利工程还要接受主管部门、计划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所以水利工程对建设的承包单位就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必须具有良好的质信和能力才可以承包相应得分工程。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颁布实施,水利系统的各级领导都非常重视,要求把贯彻落实招标投标法放到重要位置,并加大对水利工程招投标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正在向规范化方向发展。
2.水利工程违规与悖理的主要表现
由于水利工程显著的公益性,与社会、经济、自然、地理等条件的密切相关性;另外具有建设条件的多样性、复杂多变性等特点,水利工程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着一些违规范与悖理的现象。
2.1 招标文件质量差、不规范
招标文件质量差,只是机械地照抄范本,有些水利工程投标项目文件的标底不按国家规定的预算定额编制,制作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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