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陪护病房面临的法律及纠纷问题探讨
2012-08-15赖庆利李桂蓉刘红梅王海燕
护理实践与研究 2012年3期
赖庆利 李桂蓉 唐 毅 刘红梅 王海燕
无陪护是指患者住院期间无家属或亲人陪护。2010年卫生部下发了《关于加强临床护理工作的通知》并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明确提出“加强临床护理工作,切实落实基础护理,提高服务质量,减轻患者家庭负担,逐步实现无陪护[1]”。中国医院协会陈晓红在《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创建中的问题思考》专题讲座中提出夯实基础护理,患者的护理都由护士做。在优质护理服务实施期间,全国各地出现大批的无陪护病房,即患者住院期间所有的基础护理及生活护理均由护士完成,即使有家属也不得让家属协助。我院作为首批优质护理服务试点医院,也尝试性地在眼耳鼻喉科实施无陪护病房。但考虑到无陪护期间可能发生一些问题使患者及家属无法理解,我们事先对陪护的需求及可能涉及的法律及纠纷问题进行了调查。现将具体情况报道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 选择2010年4月20日在我院住院的患者,用分层抽样法抽取眼耳鼻喉科、骨科、神经内外科、呼吸内科及胸外科住院患者200例进行调查,入组标准:(1)意识清楚。(2)年龄18岁以上。(3)能够进行正常语言交流。(4)自愿参加本调查。纳入对象中男107例,女93例。年龄18~80岁,平均(42±1.6)岁。干部78例,工人26例,公务员36例,农民49例,其他11例。
1.2 调查方法 根据参考文献[2]结合《侵权责任法》自行设计住院患者陪护需求调查表,调查项目涉及陪护需求、法律问题及纠纷问题3个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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