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洛礼乐文化对客家文化的影响
2012-08-15张留见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2期
张留见
(洛阳理工学院中文系,河南洛阳471023)
河洛礼乐文化对客家文化的影响
张留见
(洛阳理工学院中文系,河南洛阳471023)
一
礼乐制度的确立有一个漫长的过程。传说中的三皇五帝时代,就有了礼乐的雏形。夏商周三代,虽然出现了政权更替,但一脉相承的礼乐文化在河洛地区不但从未中断,而且“殷因于夏礼”、“周因于殷礼”,礼乐文化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周公洛邑执政期间,在总结夏商礼乐的基础上,制定了一套完整的礼乐制度。《吕览·孟夏纪》说:“礼所以经国家、定社稷、利人民;乐所以移风易俗,荡人之邪,存人之正性。”周公制定的礼乐制度,内容十分广泛,几乎囊括了所有社会领域。其中,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是尊祖敬宗的祭祀礼和重视教育的乡射礼。
祭祀礼主要是指当时各级贵族经常举行的祀享、丧葬、婚姻诸方面的礼仪。周礼是周代宗法的基础,在宗法制度下,“尊尊”和“亲亲”是两条根本的原则。然而,周礼更重亲亲,而后才及于尊尊,先父慈、子孝,而后及于君仁、臣忠。由孝推论及忠、由人伦推及君臣,周礼的这种特质是由周公最后奠基而成的。蔡邕在《明堂月令章句》中说:“明堂者,天子大庙,所以祭祀。夏后氏世室,殷人重屋,周人明堂,飨功、养老、教学、选士皆在其中。故言取正室之貌则曰大庙,取其正室则曰大室,取其堂则曰明堂,取其四时之学则曰大学,取其圆水则曰辟雍,虽名别而实同。”周人非常重视祭祀祖先,凡遇重大事情必先向祖先禀告。周朝大夫以上男子的新妇都要于亲迎之后三个月行“庙见”礼,也就是在女子嫁入夫家三个月后举行拜祭夫家祖庙的仪式,向祖先报告“来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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