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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社区文化:城市多民族社区和谐的纽带

2012-08-15李晟赟

昌吉学院学报 2012年2期
关键词:居民民族社区

李晟赟

(甘肃政法学院行政学院甘肃兰州730070)

共同社区文化:城市多民族社区和谐的纽带

李晟赟

(甘肃政法学院行政学院甘肃兰州730070)

市场经济迅速打破了少数民族原有的“小聚居”型居住格局,越来越多的城市出现了各民族杂居的多民族社区。这些社区居民都不同程度存在着角色失调、社区参与障碍、社区互动不畅等情形,对社区族际交往和发展新型族际关系带来了很大的障碍。构建各民族认同的社区文化是多民族社区和谐发展的重要纽带,对于构建现代化背景下新型民族关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文章从三个方面提出了构建多民族社区文化的可行性途径

社区;民族;文化;和谐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和国际化日益加快,族际间互动频率加快,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数量急剧增加以及住房的商品化,促使多民族杂居的城市社区数量迅速攀升。它不但深刻改变了以往少数民族“小聚居”的居住格局,而且促使城市民族关系发生了很大改变,民族工作社区化的新思路应时而生,社区民族关系已经成为考量城市民族关系和谐与否的一个重要变量。

多民族社区不仅仅是一个地理单元,作为人群的集合体,更是有血有肉的社会有机体。构建多民族认同的社区文化是增进民族融合、建设美好家园的重要方式之一。然而,现实的情形是,多民族杂居社区的文化建设,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实际工作的展开都显得相当滞后。在多民族社区里,不但没有形成各民族认同的共同社区文化,反而在现代市场经济冲击下,传统民族文化日渐式微,少数民族居民不同程度存在着角色失调、社区参与障碍、社区互动不畅等情形,对社区族际交往和发展新型族际关系带来了极大的障碍。构建各民族认同的社区文化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一、现代化催生出的多民族社区的现状及其对共同社区文化的迫切需求

随着我国社会转型的速度不断加快,城市人口中少数民族人口数量迅速增加。少数民族散杂居化已经成为大势所趋,大量的多民族社区出现,而且将会成为今后城市社区发展的主流趋势。这些多民族社区呈四个特点:一是居民民族成分的多元化;二是居民身份结构的多元化;三是居民文化背景和需求的多元化;四是居民生活习性与方式的多元化[1]。与“四个多元化”相伴随产生的是城市民族关系也发生了深刻的新变化,并且给城市民族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和挑战。具体表现为:

(一)居民民族成分的多元化使得社区内各民族传统文化遭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与碰撞,促使民族意识的边界在动态调整过程中断裂化

多民族社区居民成分复杂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城市社区空间内文化的多元化。各民族传统生产生活文化模式遭到其他民族文化与现代城市文化的前所未有的冲击与碰撞,社区这一狭小空间成为多元民族文化冲突与不断调适的主要承载地域。为了适应日益复杂化、系统化的城市生活,各民族居民不得不主动调整或者被动适应语言、宗教、饮食、习俗、节日、观念等方面的彼此差异。调整的结果,一方面使得各民族的生产生活具有紧密的关联性和一致性,族际交流与合作的广度与深度得到迅速提升。不同民族成员得以相互了解、彼此合作,个体感情和民族情谊随着交往深化不断加深,在共同生产生活的过程中建构起各种不同的社会关系和社会联系,使得原有民族文化弱化。由原民族文化培育出来的民族意识也随之弱化,民族界限日趋淡化,各民族在若干方面趋同。但是,另一方面,也可能由于族际交往增多,生活中矛盾和冲突也时有发生,部分居民对于族际间民族文化差异的主观感受反而增强,由文化差异而激发的非我族类思想更加明晰,族群界线和民族认同意识更加明显。民族文化的冲突或融合,往往是民族意识增强或弱化的动态体现。民族意识在多种力量的碰撞中呈现出断裂的局面,要么渐趋虚无化,要么日益增强。社区民族文化调适过程本身就是一个艰难的过程,种种不适应很容易成为导火索,一旦有导火索,民族意识必然借靠民族社区这一复杂地域背景生发出来,并很有可能凝聚为许多民族成员的集体性行为。

(二)居民身份结构的多元化使得市场经济的竞争文化弥散,催生出了民族分化和民族分层,族际间利益的竞争日益突出

多民族社区居民来自四面八方,身份结构比较复杂。在城市生活中市场经济的竞争文化、开放文化为主导的潮流下,各民族之间在族际交往、共同的生产生活过程中既存在合作与交流,也不可避免地存在利益竞争与分化。族际竞争的领域全方位深入到经济、政治及文化多领域。各民族不仅在经济生产或商业活动中展开直接竞争,譬如对社区各种就业岗位、经营性场所的竞争,还体现在社区公共事务管理中,譬如物业管理、选举各种代表、修建社区民族小学或幼儿园等等。竞争的过程表现为各民族寻求自己的社会网络关系、社会资本,特别是少数民族身份,为本民族小团体或者个人争取利益,各民族竞争能力不同导致各不同民族人口在就业、教育、职业、收入等方面都存在分化现象。而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民族分层和民族分化将会进一步加剧,民族不平等的主观感受会被强烈唤起,对同等地位和利益的追求将会格外强烈。这又会提升、强化民族本位意识,使民族个体趋向于民族整体的内聚。在社区居民身份多元化的背景之下,民族差异、民族竞争被彰显与放大,民族整体利益诉求作为社会竞争的博弈手段日趋强化,极大地消解各民族协同发展的意识,不利于社区的和谐发展与稳定。

(三)居民的文化背景和个人需求的多元化、生活习性与方式多元化使得多民族社区居民疏离感相当强烈

多民族社区居民来源五花八门构成复杂,所从事的职业各异,个人需求差异很大,其高度的异质性使得社区完全变成一个陌生人社会。各民族居民平时虽然居住在一个单元甚至门对门,由于受到现代城市社会快节奏、多变化的都市生活方式影响,以及主观感觉、文化背景差异认为存在着交流障碍,互相之间几乎很少往来,回到家关起门来在自己的小天地里活动,或者仅限于在本民族居民之间交往联系。

值得思索的是,这种疏离现象不仅发生在不同民族的居民之间,更发生在同一民族成员之间。譬如,老中青三代人对于传统民族文化特别是宗教文化的看法有着明显的分层,进而导致了代际交往中的疏离感。许多少数民族有信仰宗教的历史传统,虽然宗教文化深刻融入到了他们的日常生产生活中,但是在城市生活中,这种影响对于其民族成员存在着很大差异。少数民族年轻人大多较早就生活在城市里,受到城市现代时尚文化生活的影响,文化心理和价值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对宗教生活表现得比较淡漠;少数民族中年人由于生活压力大,上有老下有小,整日为生计操劳,没有时间接受传统宗教文化、民族文化的教育和完整学习,还要随时追赶各种现代新思想、新信息、新科技潮流以应对城市生活的激烈竞争,对于传统的民族文化一知半解,少数民族老年人对此忧心忡忡。宗教与民族身份、民族心理之间联系越来越表现出游移性和脆弱性,即使是同一民族成员内部也存在着较重的疏离感,一定程度上致使其在社区内寻找不到明确的精神归属感。

多民族社区自身的特殊性以及在当前发展中存在的上述种种问题,促使我们沿着民族工作社区化的总思路,立足社区,寻找符合现实情况和具有可操作性的方法。社区文化,作为一个可行的路径进入我们的视野。

二、共同的社区文化是多民族社区和谐的重要纽带

社区是一定地域内有特定生活方式并且具有成员归属感的人群所组成的相对独立的共同体。一般而言,它有五个基本要素:地域性、人口、公共纽带关系、社区成员所公认的规范与秩序、归属感。其中,后三个要素都是居民对于社区精神层面的需求,是构成形形色色社区人群的文化维系力,这三者可以用“社区文化”一词来概括。它是社区成员通过各种活动、联系中不断相互影响而逐渐形成的相同的文化体验和认识。这种体验最重要部分就是生活在该地域中的人们具有一种地缘上的归属感和心理上的认同感。社区文化对于多民族社区的作用体现在:

(一)社区文化能够促进各民族居民的社会交往与沟通

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各民族由于就业、买房等多种原因离开了原来熟悉的社会交往网络,特别是少数民族居民离开了本民族原有“小聚居”型的社会交往空间,来到一个新的公共生活空间。城市的现代生活方式与传统生活方式相比,劳动分工越来越细,与社会的接触面越来越窄,人际关系趋于淡化,社会交往相对减少。然而,人类个体总是生活在由一个社群或社会成员所共享的意义和知识所构成的象征符号体系的场域中,每一人类个体都离不开文化生活。它关系到人们看待和解释世界、安排自己的生活、处理自己的事务、提高和丰富自己生活以及人们在世界上定位的整个方法。社区文化恰恰是一种较好的文化形态,是社区居民之间互相联络、增进感情、加深了解、沟通关系的纽带和桥梁。在参与社区文化活动的过程中,人们之间的交往范围打破了民族界限,成了开放的“社会人”。社区文化的群体活动方式易于把社区成员吸引到一起,共同创造出一个亲善、和谐的气氛,有助于增强多民族社区内的人际沟通交流,还有助于社区与社区、社区与社会之间的沟通,特别有助于扩大少数民族的社会交往网络,拓展更广阔的社会生活空间,更快地融入多民族社区和城市生活。

(二)社区文化具有凝聚心理功能

作为文化维系力,社区文化是社区存在的基础。要建设和谐的多民族社区居民关系,社区文化建设首当其冲。“社区”一词本来是舶来品,借用于滕尼斯的著作,其核心含义是人与人之间形成相互守望、关系亲密、有共同的精神意识以及有归属感和认同感的生活共同体。这也是社区居民关系的一般理想状态。然而,多民族社区居民来源形形色色,民族心理异质程度较高,特别是少数民族居民,鉴于历史原因难以获得丰富的公共精神生活资源,易产生严重的疏离感和淡漠感,从而使得多民族社区精神生活整体上支离破碎。在城市现代化生活方式下,能够将个体凝聚起来的主要是一种心理的力量。社区文化就像聚合剂,以种种微妙的方式,来沟通人们的思想感情,融合人们的生活方式和道德情操,培养和激发人们的群体意识。特定的社会文化氛围,有助于人们认识自己对社区应负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并通过自己的亲身体验,产生出对本社区的自豪感和归属感。这样,社区居民会自觉将自己的价值目标、思想感情与所属社区联系起来,从而增强社区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三)社区文化具有多种社会价值观的调适和整合功能

多民族社区文化一个特别突出的特点是多元文化价值观的包容与融合。每一种文化体系里的价值观都有自己独特的结构和历史个性,在城市多民族社区文化的传播与交流过程中,既存在着文化价值观上的冲突与碰撞,更存在着不同文化价值观之间的包容与融合。正是在动态的交流活动中,各种文化会适应城市大环境演变出新的文化价值观体系。包容与和谐的实质意味着发展与进步,是和谐多民族社区文化的属性,是一种新的文化生命力。由于文化的包容与融和,社区精神、社区文化认同由此而生,和谐文化价值观也由此而生。包容与融合,本身就是民族关系应有之义,也是多元民族文化能够和谐相处的必要条件。多民族社区紧紧抓住以包容融合为特点的社区文化建设,倡导和谐的文化理想、价值观念、行为方式,以道德内化的方式规范人们的行为。它是一种软约束,引导各种类型的居民行为自律,以更加开阔的心胸、更加广大的视野来处理社区内居民之间的各种关系,实现个体生活方式与生活环境的协调。这种软约束的规范功能所涵盖的范围很多方面是冷冰冰的法律硬性约束所难以达到和不可替代的。

三、多民族社区构建共同社区文化的先天缺陷及当前存在的问题

社区文化调适、探索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艰难复杂的过程,与普通的社区相比,多民族社区进行文化建设还存在着一些先天性的缺陷与现实的困难,更加大了建设难度,我们必须对此有清醒的认识。

在过去计划经济单位制的行政体制下,单位注重考虑和照顾少数民族职工的风俗与习惯。譬如在住房分配上,尽量使同民族居民住在一栋楼或同一个单元。这种行政权主导下的民族关系具有一个突出的缺点,各民族之间的利益分配是通过单位来实现,各民族居民之间的交往主要是在本单位之内进行,加上各单位之间的相对封闭和隔离,不同单位之间民族交往受到很大的限制。单位体制下的民族关系实际上是一种“平行互动式”的关系,不同单位之间各族居民之间的互动关系并不充分,单位内部的民族关系互动则较为频繁,是体现了一定社会隔离的平行关系[2]。单位制虽然消解了,但是单位制下衍生的“平行性民族关系”的模式以及在某些方面的缺点在一段时间内还存储于人们的集体记忆中,各民族间一定程度上的隔离和疏远还不能在短期内迅速消除。虽然市场经济条件下族际间的交往日益深入和频繁,需要尽快发展“交错互动式”民族关系,但是,多民族社区的发展完善过程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从“平行性民族关系”到“交错互动式”民族关系的转变是一个较长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打破文化的界限也就比非多民族社区困难得多。

多民族社区往往比较突出地存在着文化资源上的部门分割、条块分割现象,在某种程度上造成社区文化资源浪费或者得不到充分利用。多民族社区中的寺庙、展览馆、活动中心、幼儿园、企业、公司等分属于民族宗教、文化、工商、环保、教育等不同的行政隶属部门,资金投入主体具有多元性,运作管理模式各异,政出多门,绝大多数多民族社区都没有直接支配权,致使诸多社区内资源难以共享,开展一次多民族社区文化活动需要和多个部门单位沟通协调、支付费用,时间长程序多,无疑大大增加了多民族社区开展文化活动的难度。条块分割还导致多民族社区自我发展能力较为薄弱,既难以自主进行社区文化教育,又无力整合利用社会各类服务资源,致使目前多民族社区文化的教育功能主要依赖政府部门、党群组织的灌输式普及性教育。这种教育方式所采用的传播其他文化的途径十分单一,主要以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为主,各民族居民之间相互直接交流学习的机会很少。这种被动接受信息而缺乏个体间主动交流的文化互动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培养多民族社区居民形成共同社区文化所作的种种努力,延缓了形成社区文化认同的进度。

当前还存在着一个突出的困难,即居民参与社区文化活动积极性不足。原因固然有多方面,但是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多数城市进行多民族社区文化建设主要是通过行政权力来推动,其动因大多不是为了提高居民整体文化素质,而是为了应对上级下达的行政任务,活动内容的丰富性不足、方式简单,脱离居民的实际需求,难以吸引多民族社区居民积极主动参与,即使偶尔参加也常常抱着随大流的消极心态,不利于培养产生多民族社区文化建设的内在动力。此外,原本多民族社区居民的社区认同意识就比较薄弱,满足于本民族内个别成员之间的小范围交往,往往不太主动与其他民族居民来往,对社区公共事务漠不关心,客观上造成多民族社区居民沟通障碍,造成了多民族社区文化建设缺乏必要的文化心理基础。

上述三个方面,只是多民族社区文化建设中遭遇的诸多困难的一角。其他问题还包括:主管部门对多民族社区文化建设有畏难情绪,认为居民构成太复杂,组织难度大;社区文化建设缺乏长期的规划和科学的部署,经费投入严重不足且不平衡;人才队伍薄弱,缺乏有效的活动载体,无人协调组织等等。在多民族社区文化建设中,如何破解上述难题,首先需要我们清醒意识到,这不是一个独立的进程,有赖于各方面机构的不断协调以及多民族社区自身的坚定信心和不懈努力。

四、城市多民族社区文化建设的途径

城市多民族社区文化建设不是简单地追求那种吹拉弹唱、载歌载舞文艺表演式的热闹,而是要重新发掘各民族文化中共同蕴藏的一般社会价值理念、共同道德,共同利益需要,引导他们积极参与多民族社区公共生活,以宽广的视野和博大的心胸进行族际互动交流,增强居民之间的亲密感、认同感和归属感,并最终形成地域型文化共同体。

多民族社区进行文化建设包括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从宏观方面来说,目前着重需要进行以下两个方面的建设:

其一,需要构建多民族社区文化发展的保障体系

多民族社区的出现本身就是近年来才出现的新生事物,社区底子薄、自我发展能力较弱,社区文化建设起步阶段需要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一方面需要政府不断加大对文化设施的物质投入,建设一批文化活动的设施载体,从硬件方面确保多民族社区文化活动有平台;此外,还应当形成一系列完备的规章制度,来确保多民族社区文化能够顺利成长壮大。鉴于文化建设涉及到多部门,可以考虑建设联席办公会议制度和定期交流制度,定期组织政府有关部门和多民族社区的街道、社区举行联席会议,交流沟通,聚焦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从软件方面确保多民族社区文化建设能够由弱小逐渐成长壮大。

其二,可以借助社会工作,培养推进居民的公共参与精神

社会工作是一门新兴的学科,本质上是为社会各类人群提供帮助达到其自助目的的专业活动。根据实际情况,社区可以有针对性地开展诸如老年人、儿童健康照料、医疗保健服务、为少数民族提供市场信息,内引外联,扶持少数民族传统商业、手工艺做大做强。鉴于社区一些居民文化水平比较落后,可以动员社会工作者通过各种形式向他们讲授科技文化知识,宣传国家的法律政策,发掘传统民族文化精华,引导居民积极参与各类文化活动。

当然,目前民族地区专业社会工作者的数量还很少,能够熟悉使用少数民族语言和汉语,掌握法律、政策,了解民族文化内涵、满足多民族社区需要的专业社会工作者相当奇缺。在将来很长的一段时间内,能够满足多民族社区需要的专业社会工作者将会仍然匮乏,吸纳一部分爱国宗教人士进行一定的社会服务也是一个现实的选择。实际上,爱国宗教人士早已扮演过慈善、救济等社会工作的角色。他们常常捐助困难家庭和弱势成员,调解成员之间的纠纷,在社会工作方面已经积累了相当多的经验,具有密切联系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网络覆盖面较广等特点。政府应当给其创造一定的条件,进一步引导宗教团体扩大社会工作的受众范围和服务内容,强化服务众生的意识。

从微观方面来讲,多民族社区进行文化建设可以利用网络这一现代科技手段,打造“网上社区”,提供一个各民族居民讨论交流、自发组织活动、交流生活经验以及满足日常生活需求的互动空间,促进畅通交流,构造一个居民文化互动的更为广阔的平台。

网上社区面向本社区居民开放,居民都可以通过社区互联网上发布需求信息、结交趣缘群体、共享社区讯息、解决现实问题等。这种即时的、非面对面的、匿名性的交际方式为现实社区的人际互动与文化建设提供了全新的媒介与手段[3]。其虚拟性、开放性使得人们可以自由地发言,完整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见,促进社区居民交流,关心本社区的公共事务,使得社区居民参与的渠道更加宽阔和通畅,互动更加紧密。在这一互动过程中,没有了面对面沟通所带来的社会规范、民族身份差异带来的束缚,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更多地体现为“情感人—情感人的交往,而非社会人—社会人的交往”[4],拉近了人与人心理上的疏远感。有利于沟通现代多民族社区居民邻里关系,培育属于本社区特色的共同精神文化,强化社区居民心理认同。还能够为社区里的少数民族居民提供多种学习外来文化的机会,开拓视野增长见识,尤其是不断赶上迅速前行的现代高科技步伐。

当然,它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与现实的困难。首先,它依赖于网络技术的普及度和使用度。一些少数民族居民还不会使用电脑,不熟悉网络知识,参与人群受到一定的限制,使用人群大多数为少数民族中的年轻人。其次,网上社区需要有专人去日常维护,发帖要及时回复,如果不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和时间,就会导致服务内容更新速度慢,常常会出现荒废现象,或被商业广告全面占据。尽管存在一些缺陷,但是毕竟网络技术代表着21世纪高科技的主流,并且上述缺陷也是能够逐渐克服的。譬如,社区举办互联网知识与技术培训,扩大参与主体范围,使人们更多地了解这种现代新型邻里交往工具,提高社区居民素质。派专人对网上信息进行监管,及时删除虚假信息和不利于民族和谐的帖子,使社区居民的切身利益不受侵害。准确、及时更新网上各种信息,使其更有效、更迅速地解决社区居民的各种实际问题,特别要注意突出本社区的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形成本社区的文化品牌。

总之,多民族社区是今后我国社区类型发展的大趋势,它在社区的形成和初建阶段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作为构建城市新型民族关系的重要载体,多民族社区不但是各民族人口居家安身的物质场所,更是他们心理寄托的精神家园。建设共同的社区文化,在小区域内形成各民族包容与共生的文化思想、文化情感和文化价值观念,形成地域共同体的精神家园,才会有温馨文明的社区生活,才会有和谐的社区民族关系。

[1]2000年人口普查中国民族人口资料(上册)[Z].北京:民族出版社,2003.

[2]王俊敏.青城民族——一个边疆城市民族关系的历史演变[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1:203.

[3]刘仲翔.社会转型与农村医疗卫生[J].甘肃理论学刊,2006,(3):54-58.

[4]岳天明,高永久.民族社区文化冲突及其积极意义[J].西北民族研究,2008,(3).

(责任编辑:陆遐)

C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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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6469(2012)02-0017-06

2012-02-27

李晟赟(1973-),女,甘肃政法学院行政学院,副教授,中央民族大学博士,研究方向:民族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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