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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经济法概论”课程教学模式改革探析

2012-08-15李洁丽

长春师范大学学报 2012年5期
关键词:概论经济法案例

李洁丽,张 莉,张 丽

(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安徽淮北 235000)

高职院校“经济法概论”课程教学模式改革探析

李洁丽,张 莉,张 丽

(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安徽淮北 235000)

现代教学方式应当以学生为本,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本文针对现行“经济法概论”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以期改善教学效果。

高职院校;经济法概论;教学改革

一、高职《经济法概论》学科特点

(一)教学内容覆盖面广、抽象、枯燥

“经济法概论”是一门内容覆盖面广、知识跨度大的课程,它涉及法学基础、民法学、商法学、行政法学、诉讼法学等多方面知识。该课程体系比较庞杂,各项法律规定又很抽象、枯燥,学生学习时容易陷入死记硬背误区。《经济法概论》教材为了扩大其适用范围,往往在教材编写上涵盖的内容过多,少则十二三章,多则二十多章。如此多的内容令教师难以安排,而抽象、枯燥的内容也挫伤了学生的学习兴趣。

(二)教学内容涉及相关经济学知识

“经济法概论”教学内容不仅包含法律知识,还涉及相关经济学知识。“税收学之与税法、金融学之与金融法、经济学基础理论之与经济法学总论正如同产业经济学之与反垄断法一样,是水乳交融,难分彼此的。”[1]很难想象,没有经济学基础知识的教师能讲好经济法课程。

(三)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教学目标

“经济法概论”课程的培养目标是使学生能够理解和掌握经济领域的基本法律知识,树立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掌握处理相关问题的方法和技能,能够在经营管理和交易活动中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成为既懂经济、管理,又懂法律的复合型人才。

二、高职《经济法概论》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 师资力量薄弱

据笔者了解,高职院校经济类专业本课程的授课教师多是原来讲授经济类专业课而后转到经济法教学工作中的。这部分教师相对熟悉经济方面的知识,但未接受过系统的法学专业教育,难以站在一定高度上传授知识。另一部分教师接受过正规系统的法学教育,具有一定的法学专业知识功底,但往往缺乏相应的经济学知识,在授课过程中难以将理论与实际相联系。

(二)传统授课方式令学生厌倦

目前,“经济法概论”课程的教师基本上采用传统的课堂讲授法。这种教学方法偏重于教师讲解,忽视学生学习的自主性、主动性与创造性的发挥,因此教学过程枯燥,压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

(三)教材不能适应不同专业需求

经济法课程是经济类专业必修课,不同的专业对法律知识的需求有一定差异,但目前所使用的教材并不能满足这种要求,往往是同一本教材,所有的经济类专业都在使用。同时,教师在授课过程中也并未针对不同专业课程设置特点和未来的就业需要对教材内容作出相应调整。

三、《经济法概论》教学改革措施

(一)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

学校可以选派教师进修,系统学习法律知识和经济知识,使经济法教师们既懂法又懂专业。同时鼓励授课教师走出狭小的课堂,走向广阔的社会,到司法机构、律师事务所或企业去实践、兼职,使其拥有较强的社会实践经验。

(二)根据不同专业调整教学内容

“经济法概论”课程涉及的法律、法规众多,可以考虑针对不同专业对经济法课程的不同要求,分别制定不同的教学大纲和教学内容。例如可以将本课程内容分为基本模块和专业模块两大部分,基本模块是所有财经类专业学生必学的内容,而专业模块则是与各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改革教学方法

1.案例式教学法

法学教育案例式教学法由美国哈佛大学首创,是美国乃至整个英美法系国家法学院最主要的教学方法。笔者在借鉴英美国家的案例式教学法基础上,对其作出适当修改,将案例大致分为两种:小案例和综合案例。

(1)小案例。法律概念、法律制度大都比较枯燥,难以理解。为了活跃课堂气氛,教师在讲授理论前引出案例,由案例导入理论;或在理论讲授之后举出案例,做到以案析法。小案例往往只涉及一到两个知识点,深入浅出,通俗易懂,易给学生留下深刻印象。

(2)综合案例。综合案例难度较大,往往涉及某一法律制度的各个方面,甚至两个以上的法律制度综合在一起。此类案例授课后提供给学生分析,旨在培养学生的分析能力和思考能力。授课教师要精选典型案例,并提出思考题,让学生分组进行讨论。在全部案例讨论结束后,再对案件进行点评和总结,达到总结归纳、消化提升,逐步提高案例讨论质量的目的。

2.角色模拟教学法

分析案例时,赋以学生案例中的角色,设身处地参与法律关系之中,以当事人身份思考问题。这种方法不仅充分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还有极强的针对性。

(四)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等综合素质

1.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

古人云: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教师在传道、授业、解惑的过程中,不仅要注重知识的传播,更要培养学生自我学习的能力。学生由高中阶段进入大学,一直处于被动学习状态,部分学生缺乏自我规划、自我管理的意识,无法适应大学学习和生活。教师应调查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帮助其树立学习目标、制定学习计划,使学生逐渐提高独自获取新知识的能力。

2.培养学生的表达与沟通能力

财经类商业人才需要良好的社交能力与团队合作精神。因此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要创造宽松环境,积极引导、鼓励学生勇敢发表自己的见解。对于案例可以分组讨论,根据回答情况给每个小组打分。各个小组成员积极合作,可以加强学生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1]叶卫平.深化经济法学教学改革的思考——基本交叉学科的视角[EB/OL].深圳大学经济法网,2008-06-02.

[2]宋文霞.非法学专业经济法教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教育与职业,2007(23).

G642.0

A

1008-178X(2012) 05-0150-02

2012-02-28

安徽省教育厅教学研究项目(20101382)。

李洁丽(1976-),女,安徽五河人,淮北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硕士,从事企业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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