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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财政监督职能 规范“三公”消费行为:山西省浮山县财政局规范“三公”消费纪实

2012-08-15通讯员

财政监督 2012年30期
关键词:三公公务用车公款

■本刊记者 尹 情 通讯员 陈 强

近年来,山西省浮山县财政局积极推行财政体制改革,创新资金监管机制,全面实施 “财政阳光运行工程”,建立起了科学、规范、统一、高效的财政管理体制。该县财政局从财政预算管理、收支管理、国有权益管理、会计监管、内部管理等方面强化财政监管,有效控制单位一般性支出和消费性支出,从源头上构筑起一道杜绝滋生腐败的牢固防线。

公务接待有标准

为弘扬新风正气,严明工作纪律,该县制定出台了《狠刹“三股歪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多年来,该县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始终坚持低标准、优服务的原则,把公务接待工作做好、做实。

在接待标准上,对大型会议、上级来客、专项检查一律在浮山宾馆就餐住宿,对零星公务来客采取定点安排,区别就餐标准,杜绝相关人员作陪,不搞一人多陪,小事做大。在经费安排上,对各行政事业单位严格按照部门预算执行,不追加、不降低,按季拨付使用,对特殊情况确需追加预算支出的单位,由单位提出申请、说明原因、请示县领导审查批示,并报县人大常委会批准,方可追加预算。同时,向各行政事业单位转发了《山西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职务消费行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坚决制止与正常公务活动无关的职务消费行为和奢侈浪费风气。

此外,年初在部门预算时,将生产经营性支出与“三公经费”融为一体,实行一个部门一个预算,单位所有收入全额上缴财政,支出按零基预算方式,对单位的“三公经费”支出进行详细测算,做到合理定人、定量、定额,年初一次性核定、全年执行、超支不补、节约留用。为规范运行,该县财政不断加大支出改革力度,初步制定了单位“公务卡”试行办法,预计今年十月份将全面启动此项工作。

公务用车有规定

为规范公车管理,节约财政经费开支,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和《关于调整党政机关汽车配备使用标准的通知》,浮山县对全县公务用车进行了全面清理和整顿。

一是清理整顿公务用车。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该县对各单位公务用车进行了地毯式的清理摸底,对有问题的车辆出台了处置办法,对超编、超标车辆由县公务用车治理领导组统一研究,调配使用;对占编而不能使用的车辆,并且符合报废处理条件的按程序报废处理;对账务存在、实物已不存在的,由单位查明原因,治理领导组调查研究后,作出处理。

二是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大力宣传公务用车相关规定,依据《山西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办法》和《山西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该县制定完善了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办法,重新核定编制和标准,严格审批程序,定期统计报告,做到定编、购置、使用和处置全过程监管。在经费管理上严格落实经费预算管理制度,年初预算时按行驶里程分别确定费用标准,在财务上单独列项和单车费用定额核算。同时,实行了车辆保险、定点加油制度。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认真落实有关政策规定,不断完善制度,不定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纠正,彻底从源头堵住公车乱编、乱购、乱用的行为。在做好以上工作的同时,该县财政局加大对本单位车辆的日常管理,严格实行统一安排使用、出行登记途径、单位集中停放和节假日封存制度,严禁公车私用和搭车使用。

公款旅游有“禁令”

近年来,不少单位和部门出现以参观、学习、培训、考察、交流等名义组织外出公款旅游现象,大行腐败之风,损害了国家干部的形象。针对这一现象,浮山县在每年年初安排工作时,都将公款旅游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部署。

自狠刹“三股歪风”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该县财政局党支部、局委会及时研究部署,成立了领导组,召开了动员会,制订了实施方案和规章制度,明确治理的方法步骤和工作内容,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寻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整改措施和工作目标,公开承诺了廉政事项,不定期对“三股歪风”进行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对举报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不隐瞒、不包庇,对顶风违纪的人和事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对相关责任人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和本人承诺严格责任追究,努力营造出一个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每年在财税会、财政会、人代会、党风廉政会以及部门预算工作会议上进行重点强调,不准公款旅游、不准借会议的名义绕道观光、不准借学习培训外出游玩。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凡是上级明令禁止的各种庆典、论坛、宴庆等,一律不准用公款支付,并在财政监察上作为重点查处。一经发现有此类情况,财政部门严格按照规定一律不予拨付公用经费,严防一些单位和个人利用职务之便套取财政资金用于公款旅游或支付个人费用,从严把住支出口子,彻底杜绝了公款私用现象的发生。

“三公”消费全程监督

为规范“三公经费”管理,该县按照“规范、统一、高效”的原则,成立了财政国库支付局,撤销规范了单位财政资金账户,将所有财政性资金支出纳入国库单一账户集中支付管理。对各行政事业单位资金支出必须由单位会计在国库支付局集中审核支付;对乡镇财务成立了“乡财管理中心”,实行“乡财县管”、单位报账、集中支付办法;对村组财务实施“村财乡监”,在保持村组资金所有权、使用权、财务收支自主权“三权不变”的前提下,由乡镇村级财务审核中心对村组财务实行统一无偿委托代理服务,做到会计业务统一集中审核,银行账户统一设置。

一是严把原始单据审核关。制定实施了《浮山县国库集中支付原始凭证审核实施细则》,加大对原始票据在合法性、真实性等方面的审核力度,要求各预算单位报账员认真落实“先查询发票真伪,再核实经济事项,后报销入账”的工作程序,对虚假票据不予报销。

二是严把会计账务核算关。按照财政部201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设置明细分类账进行明细核算,杜绝将“三公经费”支出列入其他科目,做到会计信息真实准确。

三是严把资金支付审核关。根据《会计法》和国库集中支付等有关政策,鼓励核算单位扩大财政直接支付范围和比例。对于授权支付资金,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条例》的规定,限额以上必须采用转账方式结算,防止现金结算方式带来的种种弊端,杜绝财政资金被“移花接木”。

通过国库集中审核、专门业务稽核,对不合理、不合法的“三公”消费凭证进行清查拒付,严禁虚假票据入账,有效加强国库集中支付前台监督。同时,在县财政局成立了财政资金稽查股,在国库支付局成立了财政资金审核股,使“三公”消费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运转,一律实行转账支付。实行离岗审计和不定期抽查,对“三公”消费情况全程进行监督,将“三公”消费置于制度的监督之下。并要求各单位将本季“三公”消费情况公开于众,通过政府公开栏和政务网站向社会公布,使“三公”消费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中,建立起“三公”消费全程监督模式。

记者手记:随着预算公开力度不断加大,“三公经费”公开日益受到舆论的关注与诟病,庞大的“三公”消费支出令人咋舌。虽然近两年来在中央和社会关注之下,“三公”消费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相关制度也得到了完善,“三公经费”公开迈出了重要一步,为建立阳光财政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对于占很大比例的县级以下基层政府的 “三公”消费却没有明文规定。基层财政远离政府监管视线,更容易出现大操大办、吃喝玩乐、闲话生非等“三股歪风”,不少县以下政府“三公经费”往往是一笔糊涂账。另一方面,对于已公开的“三公 经费”,公开不明细、群众难以看懂是一方面,其真实性也值得怀疑。所谓看一个政府是否乱花钱,“三公”消费是最好的镜子。规范“三公”消费,公开透明的财政监管是不可缺少的武器,但其根本还在“三公经费”制度的制定与执行上。各级政府部门在向社会公开一本 “透明账”的同时,能面对群众的质疑做到有理有据有节,“三公”消费也就走上“正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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