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县级项目监管发挥资金投入最大效益
2012-08-15朱磊
财政监督 2012年18期
■朱磊
加强县级项目监管发挥资金投入最大效益
■朱磊
项目是地方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在各地一片“上争项目”的浪潮中,与项目相匹配的项目资金类别多、资金量大,其使用、管理、监督备受关注,如何加强项目管理,发挥资金投入最大效益,对县一级财政监督提出了巨大的挑战。
一、当前县级项目管理存在的几种不容忽视现象
(一)项目入选程序不严,不乏“空壳”现象
少数单位和个人以发展产业为由,办理虚假实体,套取项目资金,实现个人或小集团利益。如生猪“150”养殖项目,认为只要通过申报获取该项目,盖几间简易猪舍就万事大吉,养的生猪在哪却不得而知。有的养了猪但规模达不到立项要求,有的起初虽达到了立项要求,但认为项目风险性高,经营利润少,验收过后立马转行。而项目备案长期存在,并源源不断获国家资金支持。
(二)项目存在,长期处于停产和半停产状态
这种现象处于最原始状态,实际上是一般的小作坊,由于质量、技术、市场等因素导致长期处于停产和半停产状态,甚至早已破产倒闭,每次检查验收总是几个老样品,但利用这块“招牌”每年仍可获得数额不小的扶持。
(三)项目效益低,投入与贡献相差倍数太大
有些项目点在国家匹配资金的多年扶持下,虽然为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劳动力就业、农民增收做出了贡献,但资金投入所发挥的社会效益大打折扣。如某家企业年获项目扶持资金6000多万元,而一年来为当地所提供的财政税收仅30多万元,项目资金的“回报率”不足0.5%,在创名牌、做大做强、带动产业发展上更是无从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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