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建设要关注公开绩效评价结果
2012-08-15马国贤
财政监督 2012年18期
■马国贤
廉政建设要关注公开绩效评价结果
■马国贤
一、财政监督与廉政建设的必要性
美国国内税务署有句名言:“如果你能够追踪到货币流动,就能知道事情真相”。财政监督就是依法监督公共资金流动的,因而它在廉政建设中能够发挥重要作用。
一是发现作用。即通过财政监督,发现不正常的货币流动,为廉政机构提供进一步调查线索的作用。在我国各地,许多腐败案件就是最初就是在财政监督过程中发现的。相信,随着我国财政监督面不断扩大和程度加深,这一作用将会越来越大。
二是揭示作用。通过对公共工程建设和管理上的绩效评价,财政监督还能起到直接揭示腐败案件的作用。例如,由于对高速公路绩效评价需要在工程交付使用后一年再进行,而在此期间,公路经历了四季变化考验和车辆碾压,因而70%以上的质量问题会自然暴露,若我们在评价过程中紧扣着工程质量、车流量和预算追加等问题,并一查到底,就会将腐败问题直接揭示出来。
三是威慑作用。高质量的财政监督,还能起到发现管理问题,堵塞漏洞,警告后来者的作用,因而是高悬在朝堂之上的“斯巴达克之剑”。
这表明,财政监督是国家反腐防腐体系的组成部分,是预防腐败的重要手段。在我国廉政建设形势比较严峻的情况下,用好这一手段十分必要。
二、从绩效监督看财政监督廉政风险防控
预算绩效评价也称绩效监督,有三个特点:①预算绩效是由有效服务和公共资源投入两因素决定的,政府内部权利斗争、冗余服务等无效服务不能计入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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