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调查与思考
2012-08-15杨济遥
当代经济 2012年13期
○杨济遥
(东北财经大学 辽宁 大连 116025)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当今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加强和创新社区服务管理,基本实现社区建设规范化、村庄管理社区化,逐步实现城乡社区服务管理一体化;积极稳妥地加快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健全管理体制,从而构建人文和谐的新型农村社区,是统筹城乡、促进城乡交流和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对此,笔者就豫东北地市的濮阳县、清丰县、南乐县、范县、台前县和濮阳市的华龙区、高新区这五县两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农村社区建设的基本情况
1、农村居住特点
(1)城镇化水平较低,城镇化率仅为32.8%。城镇化水平低于全国14.7个百分点,低于全省6.4个百分点;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为5077元,比全国人均纯收入低842元,比全省人均纯收入低447元。受经济条件制约和传统观念的影响,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相对滞后,农村住房绝大多数是上世纪90年代以后修建的,其中大部分为砖瓦房和平房,约占总建筑面积的90%以上。部分村庄内部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低,多数村内道路尚未硬化,医疗卫生设施功能不全,缺少文化设施,环境卫生质量差。
(2)村庄空间分布零散。五县两区共有85个乡镇,3090个行政村,面积4188平方公里,总人口360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00多万人。农村村庄一般都是临水或沿路而建,村庄规模和集聚度较小、数量较多、空间分布零散。临城区和集镇区周边村庄分布密集,2—4个村庄相互胶着,边界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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