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根源与对策探讨
2012-08-15南京理工大学吴迪莱
财政监督 2012年8期
关键词:法律
南京理工大学 吴迪莱
一、引言
一直以来,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问题都是会计界和法律界所共同关注的问题。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针对注册会计师的诉讼案件急剧增加,被戏称为“诉讼爆炸”时代的到来,有关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问题表现的极为突出。通过对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现状以及值得会计职业界关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与其他国家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比较,提出了完善的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政策建议,有利于规避注册会计师执业过程中的审计风险和法律责任,提高审计业务的规范性。
二、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概念、现状与承担形式
(一)我国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涵义。所谓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指的就是注册会计师或会计师事务所因违约、过失或欺诈而造成审计委托单位或其他有利益相关部门蒙受损失的,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而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从其涵义看出,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自身的原因会引起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但同时整个社会环境和市场机制的因素同样可以引起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问题。我国曾先后出台诸如《注册会计师法》、《证券法》等一系列与注册会计师法律问题相关的法律法规,都对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这一系列法律法规有利于促进市场的良性发展。
(二)行政处罚为主的现状。据统计,自1996年1月l日至2010年12月31日l0年时间里,先后有260余名注册会计师和90 余家会计师事务所受到证监会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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