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财政政策 健全管理制度——基于财政重点监督检查成果的分析
2012-08-15杨洪超赵文康
财政监督 2012年15期
■杨洪超 高 芳 赵文康
如何更好地应用财政监督成果,提升财政综合管理水平是财政监督工作的重点所在。本文基于财政重点监督检查相关成果,旨在从政策和制度层面对健全财政管理制度进行分析与探索,就如何堵塞管理漏洞、健全管理制度提出进一步完善政策的建议。
一、突出关键环节,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
(一)建章立制,健全各项制度办法
一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规定项目申报审批、公示实施、检查验收等各个环节,明确项目政府采购、招投标和监理、专账核算等规定,细化项目资金补助条件、资金支付方式、档案资料管理等制度,补充经销商资质、项目余款处置、处理处罚措施等内容。如,进一步完善农业结构调整资金管理办法,明确界定自然灾害救助资金使用范围,研究出台土地整理项目管理办法,明确水利等工程领域项目的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制度,对农机需求量大的县市取消农机补贴指标限制,扩大农机产品目录,增加农户自由选择农机范围,增加农机补贴等专项资金的处理处罚条款。二是尽快出台报账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从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财务手续、档案管理、竣工验收、工程移交等方面全面细化县级报账制管理办法,完善报账制手续,明确处理处罚标准,增强操作性,提高项目资金管理水平。把乡镇财政所纳入县级报账制实施主体。给项目区乡镇财政所部分权限,一定限额内的项目直接到财政所报账,减少县财政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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