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法治视域下《行政强制法》的意义、亮点及不足
2012-08-15刘加夫黄村
地方治理研究 2012年4期
关键词:法律
刘加夫,黄村
(1.中共江西省委党校,江西南昌330063;2.南昌长堎地区人民检察院,江西南昌330063)
试论法治视域下《行政强制法》的意义、亮点及不足
刘加夫1,黄村2
(1.中共江西省委党校,江西南昌330063;2.南昌长堎地区人民检察院,江西南昌330063)
制约行政权力和保障公民权利是行政法治的永恒话题。《行政强制法》的颁行具有解决行政强制的“散”、“乱”、“软”,推进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等意义;《行政强制法》围绕“以人为本、行政为民”这一核心价值形成了一系列创新亮点;由于种种原因,我国《行政强制法》还有若干立法不足,需要在实际操作中不断总结发展和完善。
行政强制;法治建设;公民权利;依法行政
一直备受社会高度关注的《行政强制法》已于2012年1月1日正式实施,它共分七章七十一条,包括总则、行政强制的种类和设定、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行政机关执行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律责任、附则,是继《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之后又一部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重要法律。其宗旨是通过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以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制约行政权力和保障公民权利是法治国家的永恒话题,《行政强制法》的出台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一步,本文试从法治建设的视域对《行政强制法》进行解读,阐述其颁布的意义、亮点及不足,以期加快我国法治建设的步伐。
一、《行政强制法》颁布的法治意义
《行政强制法》经过五审得以颁行具有重要意义,堪称我国行政法治发展过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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