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要做到“六个结合”
2012-08-15贺荣猛
财政监督 2012年13期
■陈 雷 贺荣猛
湖北省在全国首开先河,自2006年开始在全省全面推行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以下简称“双公开”),将“人”和“钱”这两个敏感问题置于阳光下操作。在互联网上进行公开,不仅增强了各级政府管财用财、管人用人功能,而且极大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要扎实做好“双公开”工作,还应做到“六个结合”。
一、“双公开”工作要与政令畅通相结合
为保证财政部门和编制部门工作办事讲程序,工作讲原则,实现公开透明、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目标,首先对中央和地方制定的各项相关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进行宣传,保证其贯彻落实。如: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规章制度分别一一在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上予以公开,促使财政专项资金按政策供养供给、按标准发放、按程序拨付,专款专用分配落实到各项事业发展项目,分文不少地发放到人民群众手中。如:竹山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站将20个一级部门预算单位2011年度预算总收入、预算总支出、预算节余在网上予以公开,通过公开消除了大家对大单位与小单位、重要工作与非重要工作、受欢迎工作与冷落工作的疑虑,体现了公共财政的公开透明、科学合理,《预算法》得以正确贯彻执行,确保了政令畅通。
二、“双公开”工作要与财政监管相结合
财政监督有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对具有行政和事业性拨付财政专项资金的职能科(股)单位实施源头控管均属事前监督;……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