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基层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委派制管理
2012-08-15武汉市江岸区财政局
财会通讯 2012年16期
武汉市江岸区财政局 喻 凯
在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会计委派制管理,有利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加强勤政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本文拟以武汉市江岸区在基层行政事业单位推行会计委派制管理试点工作为例,分析改革中遇到的难点问题,提出完善建议,以利于进一步深化改革。
武汉市江岸区在总结反思2000年第一轮以“财务集中核算”、“零户统管”为主要形式的会计委派制改革的基础上,2007年对全区15条街道和部分10人以下的基层行政事业单位推行了新一轮的会计委派制管理试点工作,其主要特点是:委派会计人员编制管理与受派单位、与财政部门相脱离,实行市场化操作,处理好“独立性”与“服务性”的关系;在制度方面也进行了一些探索,先后制定了《江岸区会计委派制管理试行办法》、《江岸区委派会计人员工作职责》、《江岸区行政事业单位报账员保障工作职责》、《江岸区会计委派单位报账工作暂行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初步明确了各方职责;此外还制定了委派会计人员下户服务登记制度,将会计管理寓于服务之中。从几年来实际改革效果看,由于明确了委派会计人员相对独立的监督地位,并注重加强对委派会计人员的日常管理,新一轮的会计委派制度改革工作发挥了“三个有利于”的作用:一是有利于发挥委派会计人员的职能作用,有效提高了这些基层街道和小规模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明显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显著强化了基层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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