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水和谐刍议
2012-08-15田飞
重庆开放大学学报 2012年4期
田飞
(云南大学 法学院,云南昆明 650091)
一、人水和谐的厘定
生命起源于海洋,整个生态环境系统的所有生命都应水而生,依水而存。水是生态环境系统中最为重要、最为活跃的主导性因素,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自古以来,水就主导着人们的生产生活,以其自身的自然属性、水能特征等影响着整个人类历史进程。水是连接人与自然的纽带,合理科学治水利水成为处理人水问题的关键,也是人处理与自然的关系并维持生存和发展的关键。
人水和谐相处已成为人类发展的共识。“和谐”一词来源于哲学,主要是指系统中的各个要素、部分之间协调统一,符合自然规律且适当。因此,人水和谐可以厘定为:“社会人文系统与整个水环境系统之间相互协调统一的可持续发展状态,即在人类保护并改善水环境系统自净能力和循环更新能力的基础上,使水资源能够永久往复利用,保障人类生存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1]。
人水和谐要求人们在水流域生态环境系统内,处理好人水关系,合理治水利水,正视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减少污水排放,防治水污染等,使得一定范围内的水资源可以循环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类活动对水环境系统造成的干扰,减少水害并树立起正确的生态伦理观念,处理好人与自然界其他生物之间的用水关系,把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保护协调起来,保护生态环境整体平衡,保持水体的基本功能,做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让水资源在造福当代人的同时,也能惠泽子孙后代。……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