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易经》中的“感兴”
2012-08-15赵雨
重庆开放大学学报 2012年4期
赵雨
(吉林大学 中文系,吉林长春 130012)
一
对《诗经》的意义系统进行考察,主要应从《诗经》所描绘的物象、景致背后读解出先民情意寄托之所在。换言之,就是要从物象中体会到征候(象征),从景致中感觉到意味——这即是本土诗学中的“感兴”。“感”“兴”分言,源起于夏商周,即《诗经》产生之时代。而最早的“感”“兴”连言大概出现在汉代,王延寿在《鲁灵光殿赋》中说:“诗人之兴,感物而作”。到唐代,《文镜秘府论》已列“感兴势”一体,曰: “感兴势者,人心至感,必有应说,物色万象,爽然有如感会。”“人心”和“物色万象”能够“爽然”相感,由“兴”而“作”,能够产生极深沉的体验,这正是古人一切艺术创造的源泉。
《诗经》乃至古典诗歌中的“感兴”原理能够成立,是由于古典文化中蕴含有将人置于大宇宙中考量的,将“天-地-人”三才系统视为有机整体的宇宙观。人的生命,本是一场“幕天席地之游”[1],但这种“游”并没有,也不可能游离于家园之外,因为“一身在天里行,如鱼在水里,满肚子里都是水。”[2]在古人看来,人应在“天地”中体验和感受生命,惟有如此才能够真正地实现“人心”和“物色万象”的和谐与呼应,“感兴”也才真正成为可能。“人作为感性个体与宇宙诸节律相呼应相同一,这问题现在还很难谈,它包含了许多尚待发现的感性秘密”[3]。所谓 “天-地-人”三才系统,即是生命节律间彼此共感的关系系统,这一系统在《易经》中已经得以确立。在“天-地-人”三才系统中,人和“天-地”的交互关系经历了从“观感”(相呼应)到“感兴”(相同一)两大段落的演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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