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背景下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
2012-08-15林嘉华
外语与翻译 2012年4期
林嘉华
(闽江学院思政部,福建福州350108)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举措,且把和谐社会建设放在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并列的突出位置,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我们党执政能力的主要任务之一,这为加强和改进高校的思想政治工作指明了新的方向。胡锦涛同志在他的讲话中第一次明确指出了我党正在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和特征,即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1]。那么,何谓和谐社会?从根本上讲,和谐社会是指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全面和谐的社会。当代大学生是未来国家建设的主力军,历史赋予了当代大学生光辉的使命和崇高的职责。在和谐社会建设的背景下,加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一、加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一)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是和谐社会建设中党和国家赋予高校思政工作者的要求
党中央、国务院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指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对于全面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确保我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始终立于不败之地,确保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具有重要深远的战略意义。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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