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建构大学生和谐人格目标体系的思考
2012-08-15刘戈
武汉纺织大学学报 2012年1期
刘 戈
(武汉纺织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3)
对建构大学生和谐人格目标体系的思考
刘 戈
(武汉纺织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3)
大学生个体人格的差异性决定了人格塑造目标的不同,着眼于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高校人格培养应以大学生的公民人格为基础目标,培养全面发展的健全人格为主导目标,“真、善、美”统一的和谐人格为最高目标。大学生和谐人格塑造任务的最终完成,是基础目标向最高目标逐步递进的过程,应当以三项目标的整体实现为标志。
大学生;和谐人格塑造;目标体系;建构
人格塑造的目标是高等学校整个培养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大学生在知、情、意、行等各方面的规定性,对高校的人格塑造工作具有导向性。大学生由于身心状况的不同,家庭环境、教育背景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在人格上也存在着诸多差异。因此,人格塑造的目标也应根据个体差异而具体有所不同,高校应建构和谐人格的目标体系。
一、大学生人格塑造目标现状分析
(一)人格塑造目标的单一化
当前我国高校的人格塑造往往以培养学生的意识形态、政治理想、道德规范为重点,在强调整体性目标的同时忽视了人格塑造目标的层次性;强调理想性目标的时候忽视了人格塑造的基础目标。如我们的理想教育中基本上都是千篇一律地教导学生为祖国崛起、为民族振兴而读书,教导学生要肯付出、讲奉献、敢牺牲,却较少正确地引导学生关心自己、维护正当合法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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