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 保障企业发展
2012-08-15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巴秀丽
中国商论 2012年9期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巴秀丽
1 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是指企业设置法律顾问机构或配备专职法律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处理企业涉及的法律事务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制度。这里的企业法律顾问,是指企业内部配备的专职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人员。法律事务参与企业管理,在我国已经经历过一段时间的发展。但是由于我国的法制建设进程也是在近代才开始,与西方一些国家相比,在法治建设这一问题上要落后许多,这也就导致了法律参与社会生活在时间上、效率上都相对落后。对于当前我国企业法律事务管理的现状,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1.1 管理机构不健全,职能相对弱化
相当一部分企业尚未建立综合法律服务机构,未设立专门办公场所;部分企业法律事务由业务部门和下属单位多头管理;规章、制度不够健全,尚未形成规范性和经常性长效工作机制,法律服务机构职能总体不强,对依法维护企业权益重视不够,规避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弱;法律工作与其他事务性工作混同,无专门法务部门统一把关,预测不到企业行为的法律风险,解决经济纠纷及法律问题的力度不大,效率不高,常使企业处于不利的法律地位。
1.2 法律工作人员的素质不高
法律事务管理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人工素质对整个工作的效果有着直接重要的影响。当前许多企业缺少专职法律工作人员,多为兼职的法律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相对较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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