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场所公示语翻译调查研究:以丹阳市为例
2012-08-15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人文科学系陆恩
中国商论 2012年35期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人文科学系 陆恩
公示语,也叫标志语、标识语、标示语、标语、警示语、告示语、揭示语等[1],是在公共场所向公众公示须知内容的语言,它包括标识、指示牌、路牌、标语、公告、警示等等[2]。英语公示语具有语言简洁明了、正式规范、统一、醒目、方便的特点[2]。很多英语公示语采用大写字母、缩略词、省略冠词和介词等,公示语也常用独立结构或省略状语从句,有的配以图标。丁衡祁教授提出了公示语翻译的“A-B-C”模式( “Adapt-Borrow-Create” approach)即“模仿—借用—创新”的模式。英国著名翻译理论家彼得·纽马克提出了交际翻译和语义翻译这两种翻译方法,认为呼唤型文本(通知、布告、指示、广告、说明书等)应该使用交际翻译的方法[3]。本文采用交际翻译法,即以读者为中心,采用归化的翻译方法和丁教授的公示语翻译模式,对丹阳市汉语公示语的翻译进行分析并提出修改意见,希望本研究结果对丹阳市及其他城市的公示语翻译有一定的参考和启示作用。
1 研究方法
1.1 研究目的和对象
调查目的是了解丹阳市购物场所公示语翻译现状,找出存在的问题或错误,避免以后再出现类似的不规范的翻译,提高丹阳市汉英公示语翻译质量。调查对象为丹阳市购物场所的汉英双语公示语。
1.2 研究问题
本研究主要回答以下几个问题:丹阳购物场所汉英公示语翻译现状如何?丹阳市购物场所汉英公示语翻译是否规范或有错误,若有的话,主要有哪些错误?导致这些错误的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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