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金融服务消费者保护的国际经验及其启示

2012-08-15暨南大学法学院李支

中国商论 2012年29期
关键词:金融消费者法律

暨南大学法学院 李支

消费是商品社会最为常见的经济活动,消费者在经济活动中的行为受到法律的调整,其权益受法律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最早见于起源于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消费者运动,而后发展及全世界。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起步相对较晚,目前已基本形成了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核心,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和《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组成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金融业日益成为经济的核心,金融活动已与普通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密不可分,金融纠纷日益增多。保护好金融服务消费者的权益,是我国金融业发展所面临的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需要我们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做法,建设中国自己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

1 我国法律中金融服务消费者权益概念的缺失

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并未明确规定消费者的定义,但是该法第二条将消费行为定义为: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行为。由此看出,我国法律中的对消费者的界定,就是指为了满足个人生活需要而购买和使用商品或服务的居民。与消费者相伴而生的是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及该权利受到保护时而给消费者带来的应得利益。

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中并没有金融服务消费者的概念。这是由于我国长期处于计划经济时代,金融机构很长一段时间并不是自主经营的市场主体,所从事的业务是为了满足国家经济建设需要,缺乏金融服务的理念。……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金融消费者法律
法律解释与自然法
消费者网上购物六注意
何方平:我与金融相伴25年
知识付费消费者
悄悄偷走消费者的创意
悄悄偷走消费者的创意
让人死亡的法律
P2P金融解读
“互助献血”质疑声背后的法律困惑
让法律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