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评估方法评估结果趋同性研究
2012-08-15王晶晶
中国校外教育 2012年24期
◆王晶晶
(东南大学成贤学院经济管理系)
不同评估方法评估结果趋同性研究
◆王晶晶
(东南大学成贤学院经济管理系)
资产评估是专业机构和人员对资产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资产评估方法是实现评定估算资产价值的手段。按分析原理和技术路线的不同,资产评估方法可以归纳为三大类:即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
目前,不少学者对资产评估方法与评估结果的关系进行了研究。大致形成了两种观点,一种是“趋同论”,即评估方法的多样性应服从评估目的的唯一性,若方法应用得当,则评估结果应服从趋同规律;一种是“不同论”,即评估目的决定评估方法,评估方法不同,则评估结果不同。两种观点虽然针锋相对,但都肯定了一点,即评估目的决定评估方法,因此,笔者认为要理清评估方法与评估结果的关系,需要先理清评估目的与评估方法的关系。众所周知,资产评估一般目的是评估资产在某一时点的公允价值。假设价值具有稳定性和唯一性,那么无论技术手段和方法如何变化,其评估结果应保持趋同。
一、评估结果趋同性的理论阐释
资产评估学是经济学的—个重要分支,正如《国际评估准则》所指出的:“资产评估植根于传统经济和现代经济”。那么,资产的价值是否具有稳定性和唯一性?我们可以从西方经济学各流派对价值的研究成果中进行探寻。目前国际上通用的三种基本评估方法都能在西方经济学的论著中找到理论依据:成本法以劳动价值论为理论基础,收益法以效用价值论为理论基础,市场法以均衡价值论为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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