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现阶段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及其实现条件
2012-08-15石磊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学报 2012年1期
石 磊
(南京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南京 210046)
人的全面发展学说,无例外地有一个继承和发展前辈思想家的过程。德国老先生康德、赫尔德、黑格尔等都试图寻找历史中理性的发展线索,他们提出了一些有价值但很局限的思想。与古典历史哲学家不同,马克思创立人的全面发展理论。经过大量的缜密的研究,马克思发现了真实的历史规律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运动规律,而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无非是人的活动的不同方面,所以,历史规律不是外在于人,而是人自身的活动规律即人的物质生产的运动规律。马克思在分析这一运动规律,尤其是批驳资本主义异化劳动过程中,在对资本主义社会批判的基础上,得出的关于未来社会理想状态的重要结论。明确指出,未来的新社会是比资本主义更高级的,“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1]确立了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新概念。
一、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一个由初级阶段向高级阶段不断衍进的过程
社会分工的发展和私有制的确立,造就了复杂化的社会关系和文明的巨大进步,但这是在对抗中的进步。一方面,社会中一部分人的发展要以另一部分人的被压制和牺牲为代价;另一方面,人类整体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上的发展又以人类个体的片面发展为代价。这种对抗在资本主义社会达到了顶点,分工和私有制所导致的劳动异化,使人的全面发展在阶级分化和阶级对立中异化成为每个人的畸形发展,这是历史的必然,人们每次都不是在理性所决定和所允许的范围内,而是在现有生产力所决定和所允许的社会经济、政治状态中取得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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