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恶意透支问题研究
2012-08-15任景慧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2年3期
关键词:银行
任景慧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北京 100089)
随着我国金融信贷业的不断发展和民众理财观念的不断提升,银行信用卡的使用者已向社会各阶层、各年龄段人群扩张。据称目前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持卡人数量最多、银行卡业务增长最快、发展潜力最大的国家之一。银行信用卡业务的迅速扩张,既带来了很多便利,又引发了一些风险。在诸多风险中,因使用者恶意透支引发的风险尤为突出,由此而引发的犯罪行为已成为司法实践中信用卡诈骗罪的主要类型。
一、信用卡恶意透支简介
1.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概念
恶意透支一般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信用卡进行透支,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仍不按照规定及时归还透支本金和其他费用的行为。
持卡人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认定其是否构成恶意透支的重要因素。由于涉及到对持卡人主观意图的判断,在认定时应结合多个因素综合判断。比如说,如果持卡人由于主观上的过失而超额、超限透支,或者因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等客观原因而无法按期还款的,应属于善意的不当透支。如果持卡人为了逃避银行的催收又实施了变更住所、联系方式等逃避银行催收的行为,则属于恶意透支。
2.信用卡恶意透支的责任
(1)国际上对信用卡恶意透支的规定
目前,主要的发达国家大都将信用卡恶意透支问题归入民事范畴,只有德国将一个外延更为宽泛的概念(滥用信用卡的行为)纳入到刑事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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