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形势下边疆民族地区的法制建设
2012-08-15李红枣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 2012年3期
李红枣
(中共怒江州委党校 科研办,云南 六库 673100)
论新形势下边疆民族地区的法制建设
李红枣
(中共怒江州委党校 科研办,云南 六库 673100)
法制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也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石。本文通过对边疆民族地区法制观念及法制建设现状进行剖析,就边疆民族地区法制建设存在的问题及需要完善的内容谈谈自己的认识,以飨同仁。
边疆民族地区;法制建设;现状;原因;措施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又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已经确认的少数民族有55个,约占全国总人口的8.41%,主要分布在祖国的西北、西南、东北等地区,占国土面积的60%以上。西部大开发和新农村建设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提供了契机,少数民族地区的法制建设也受惠于此,并取得了可喜成绩。但现实中仍存在诸多问题,严重阻碍了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因此,探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法制建设问题,有助于我们掌握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规律,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一、边疆民族地区法制建设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虽然依法治国进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广大边疆民族地区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有所提高,依法治理环境有所改善,但是,与经济发达地区相比,仍存在较大的差距,严重影响着边疆民族地区市场经济的完善和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
1、依法行政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现在,边疆民族地区干部的法治意识有了较大的提高,但依法行政的氛围仍然没有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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