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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发展与边疆民族地区的实践

2012-08-15许江梅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 2012年3期
关键词:边疆民族民族区域普洱

许江梅

(中共普洱市委党校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室,云南 普洱 665000)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发展与边疆民族地区的实践

许江梅

(中共普洱市委党校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室,云南 普洱 665000)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有着独特的发展历程和理论形态,在这些理论的指引下,我国民族工作取得巨大成就,民族地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本文回顾和总结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在边疆民族地区的实践及成效,探讨了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促进边疆民族地区发展的对策。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发展;边疆民族地区;实践

在中国共产党90年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伴随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进程,在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时期民族问题的实践中,形成了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指引我国民族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民族地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回顾和总结这些理论,对于推进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体系,在实践中更好地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促进边疆民族地区和谐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形成和发展

1、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继承和发展。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基本原理与中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以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基础,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其中,毛泽东作为中国各族人民的伟大领袖,在半个世纪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从维护中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提出了很多关于民族、民族问题的独特的理论和政策,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为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中国化作出了重要贡献。毛泽东一贯主张,各民族不分大小强弱,一律平等,反对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无论大汉族主义或者地方民族主义,都不利于各民族人民的团结,是应当克服的一种人民内部矛盾。毛泽东曾经指出,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这是我们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支持民族平等,反对民族压迫;坚持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

2、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发展和创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在领导全国人民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在总结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深化了对我国民族问题的认识,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创立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族理论。它的形成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同步,包括了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问题、社会主义新型的民族关系、大力发展民族地区生产力、民族区域自治等主要内容,特别是对民族问题的实质作了准确的定位。1979年6月15日,邓小平在《新时期的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任务》中对我国民族关系的新变化做出了明确的阐述:“我国各兄弟民族经过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早已陆续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结成了社会主义的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的新型民族关系。各民族的不同宗教爱国人士有了很大的进步。在实现四个现代化进程中,各民族的社会主义一致性将更加发展,各民族大团结将更加巩固。”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明确指出:“改善和发展社会主义的民族关系,加强民族团结,对于我们这个多民族国家具有重大意义。必须明确认识,现在我国的民族关系基本上是各族劳动人民之间的关系。”

3、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发展和创新。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针对我国改革开放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国内新形势,以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为指导,提出了一系列新概括、新论断,形成了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民族理论与政策。科学地界定了民族问题的内涵,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时期民族问题的基本特征,科学地回答了怎样解决我国现阶段的民族问题,并指出了新时期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理论,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

4、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的发展阶段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发展和创新。当人类社会跨入二十一世纪时,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国际局势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在曲折中发展,综合国力的竞争日趋激烈。面对新形势,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一是明确提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新时期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题。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四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和党的十七大政治报告中多次谈到这一民族工作主题,为新时期新阶段的民族工作指明了方向。二是科学概括了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深刻阐明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党从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出发,提出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是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第一次提出“和谐”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之一,体现了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的新一届领导集体对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新概括和新总结。胡锦涛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四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指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就是要在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础上,全国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祖国的繁荣昌盛,维护社会主义祖国的统一安全,同心同德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三是提出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三个不容”的重大论断。2005年,胡锦涛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民族区域自治作为党解决我们民族问题的一条基本经验不容置疑,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不容动摇,作为我国社会主义一大政治优势不容削弱。”

二、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在边疆民族地区的实践及成效

建国以来,在党的领导下,在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指引下,我国民族工作取得巨大的成就,边疆民族地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以云南省普洱市为例。普洱市是一个典型的边疆民族地区,全市九县一区中,有9个少数民族自治县,12个民族乡,民族自治地方国土面积占全市总面积的93%;境内居住着25个少数民族,世居着哈尼、彝、拉祜、佤、傣、布朗、回、白、瑶、壮、苗等14个少数民族;全市总人口254.3万人,少数民族人口155.13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61.01%。可以说,普洱市的民族问题是云南民族问题的缩影,在全国具有典型性。普洱市自古就是一个多民族地区,从远古时候起,不同系列的民族部落就相互交错,共同开发了这块神奇的土地。新中国的成立,开创了我国各民族历史的新纪元,普洱各族人民同全国人民一道开始了划时代的历史转折,各民族的关系也翻开了新的一页,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废除了历代统治阶级推行的民族压迫制度和民族歧视政策,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通过疏通民族关系、民主改革、走社会主义道路,普洱民族地区发生了历史性巨变,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确立起来,各族人民生活在平等团结友爱合作的祖国大家庭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普洱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做好民族工作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民族工作主要任务,把加强民族团结、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作为长期重要工作,高度重视,认真抓好,使全市的经济、社会等各方面取得了巨大成绩。

1、建立了平等、团结、互助的新型民族关系。普洱市是一个边疆民族地区,与越南、老挝、缅甸接壤,境内有14个世居少数民族,其中9个少数民族跨境而居。建国以来,坚决打击国民党残余及各种敌对势力,致力于消除毒源及各种邪恶势力,消除土司头人的统治,消灭民族压迫,建立了平等互助的民族关系。1951年,普洱各民族在宁洱县城共同立誓铸碑,要一心一德,团结到底,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誓为建设平等自由幸福的大家庭而奋斗!该碑被誉为“新中国民族团结第一碑”。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一是普洱市各级党委、政府广泛深入地推动民族团结活动的开展。普洱先后召开五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会,在各条战线树立了大批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和个人。二是各县区广泛开展了“民族团结日”等多种形式的民族团结活动,形成了“做民族工作光荣,讲民族团结高尚”的良好气氛。三是为了搞好民族团结,从市到县、乡镇都实行了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职责、目标和考核办法,实施奖惩,把加强民族团结落到实处。

2、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制度。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体现了我国实行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共同繁荣的原则,是搞好民族团结的基本前提。普洱市认真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使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断得到发展完善。到目前为止,全市建立了9个自治县,在不具备建立民族自治地方的散杂居地区建立了12个民族乡。全市共制定现行有效的自治条例9个、单行条例19个,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新型民族关系得到巩固和发展,对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促进民族地区的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边疆稳定,民族团结日益增强。

3、经济实力大提升,实现了由弱到强的历史性跨越。新中国成立前夕,普洱市是典型的封闭落后的山区小农经济,农业刀耕火种、广种薄收,工业基础薄弱、产值极低,第三产业百业凋敝、民不聊生,生产力水平极其低下。新中国成立以来,一是普洱市的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完成经济恢复的1952年与2010年相比,生产总值由1.04亿元(当年价)增加到247.30亿元,增长了238倍;农业总产值由1.19亿元(当年价)增加到113.03亿元,增长了95倍;工业总产值由431万元(当年价)增加到128.09亿元,增长了2972倍。二是经济结构基本实现了由单一的公有制经济向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转变,同时,人民生活水平大提高。1952年与2010年相比,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0年达到了13489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965年的52元增加到2010年的2755元,增长了53倍,经济结构基本实现了由单一的公有制经济向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转变,人民生活正朝着更加富裕的全面小康社会不断迈进。

4、民族教育、民族文化等社会事业大发展,实现了从封闭保守走向繁荣进步的历史性变化。新中国成立前夕,普洱市的文化事业几乎一片空白,社会发育程度低,学校教育极为薄弱,许多地方没有正规学校;缺医少药,许多地方疾病孳生、瘟疫横生;文化事业几乎一片空白,相当一部分群众仍沿袭结绳记事、松脂照明等原始形态的生产生活方式,各族人民处于愚昧落后状态。新中国成立以来,一是全市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成效显著。2010年末拥有高校2所、中专学校4所、职业中学13所、普通中学126所、小学773所、幼儿园106所,农村中小学全面实现义务教育,10个县(区)实现“普六”,9个县(区)实现“普九”,文盲率下降为7.34%;全市人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8.5年。二是科技事业不断发展,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46.4%;公共卫生事业成效明显,2010年末共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408个,卫技人员由1952年的24人增加到6770人。三是体育事业获得前所未有的发展和进步,全民健身运动广泛开展。四是文化事业大发展。2010年底,全市有文化事业机构141个,各类放映单位44个,艺术表演团体7个,博物馆2个,文化馆11个,图书馆10个,图书馆藏书211万册,有各类文化市场经营单位766个,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分别达到96.1%和98.0%。

5、人民生活水平大提高,实现了从温饱不足到小康的不断迈进。新中国成立前夕,普洱经济社会发展极其落后,城市千疮百孔,农村饿殍遍野,各族人民处在饥饿线上,过着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困苦生活。新中国成立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普洱各族人民获得了新生,城乡居民生活水平逐年提高,生活质量逐年改善,实现了从贫困到温饱到小康的历史性飞跃。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0年达到了13489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965年的52元增加到2010年的3456元,增长了66倍;2010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2.34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达到22.26平方米。2010年,全市人均生产总值达9553元,人民生活正朝着更加富裕的全面小康社会不断迈进。

6、党的建设不断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不断壮大。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市各级党组织在市委的领导下,从树牢一种好思想、配强一个好班子、打造一支好队伍、理清一条好思路、建设一块好阵地、创新一批好载体、坚持一套好制度等入手,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党建工作的格局,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同时,普洱市十分重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并采取各种措施加大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工作力度。截止2010年9月,普洱市共有厅级干部38人,其中少数民族18人;共有县处级干部1011人,其中少数民族517人。少数民族干部占全市干部总数的50%,少数民族干部队伍不断壮大。

三、以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为指导,促进边疆民族地区的发展

发展作为当代世界的主题,是中国解决当代民族问题的核心,也是解决边疆民族地区困难和问题的关键。因此,我们必须坚持以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为指导,牢牢把握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这一民族工作的核心,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加快边疆民族地区的发展。

1、加快边疆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由于基础薄弱、劳动者文化科技素质偏低、环境条件的制约等原因,边疆民族地区尽管都在发展,但与全国、全省的差距却在拉大。要真正缩短差距,则要做长期艰苦的努力。目前,必须采取积极有力措施,发挥地区优势,实施跨越式发展。一是要加大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扶持力度。要着眼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坚持环境保护、资源开发与带动少数民族群众脱贫致富相结合,重点帮助边远和高寒山区少数民族和民族乡,建设一批对改善当地生产生活条件起重要作用的交通、水利、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项目。二是要大力发展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普洱市有独特的区位优势,茶叶、森林、矿产、水电、生物、民族文化旅游等资源丰富,因此,在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上,要着力培育茶、林、电、矿、文化旅游养生五大支柱产业,做大咖啡、烟草、蚕桑、橡胶、生物药、渔牧六大骨干特色产业,让这些特色优势产业不断发展,发挥较强的带动作用,从而提高少数民族群众和民族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三是要加大民族地区的扶贫开发力度。要着力解决好少数民族群众的贫困问题,帮助少数民族群众改善生活和生产条件,努力发展生产,脱贫致富;要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教育和文化、卫生事业,不断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综合素质;要引导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关心和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

2、大力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少数民族干部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出身本民族,最了解本民族的实际和群众的意愿,是党和政府联系各民族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做好民族工作、加快民族地区发展、实现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骨干力量,也是加强民族团结的骨干力量。目前,普洱市的少数民族干部仅占全市干部总数的50%,这与普洱市少数民族占人口总数的61.01%是有一定差距的,因此,必须把大力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作为做好民族团结工作的关键,进一步完善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制度,在民族干部的使用上,要坚持大胆提拔、充分信任、放手使用、培训提高、严格要求、关心爱护等原则,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良、善于领导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深受各族群众拥护的高素质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

3、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抓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必须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是国家保障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各项权利的基本法律,是我国民族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的重要保障。为此,要大力加强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学习、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各级领导遵守执行这部法律的自觉性。从边疆民族地区实际出发,充分行使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的各项自治权利,同时,要经常检查民族区域自治法贯彻执行的情况,有针对性地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4、进一步完善民族团结工作的长效机制。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边疆民族地区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异地搬迁扶贫,使移民新区的民族结构发生变化及带来的利益纠纷;改革开放以来,不少外地群众到边疆民族地区经商、搞开发、旅游等,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伤害少数民族感情的事情时有发生。以上这些新的情况和问题,使社会矛盾有增多和复杂化的趋势,从某种意义上说,现在的民族问题不是少了,而是更多更为复杂,民族团结工作的任务不是轻了,而是更加繁重艰巨。因此,要进一步完善民族团结工作的长效机制。一是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开展民族团结活动。二是建立民族团结长效机制。通过制定民族团结目标管理,以行之有效的办法使民族团结管理工作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三是采取“团结、教育、疏导、化解”的方针,妥善处理好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

①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民族工作文献选编》(一九九○——二○○二年),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

②张桥贵主编:《云南跨境民族宗教社会问题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

③普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编:《普洱市民族志》,云南民族出版社,2009年版。

责任编辑:刘建文

C9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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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2994(2012)03-0020-04

2012-02-27

许江梅(1964- ),女,云南普洱人,中共普洱市委党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室副主任、副教授。研究方向:哲学与民族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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