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合肥区域性特大城市建设研究
2012-08-15范观兵
中共合肥市委党校学报 2012年3期
范观兵
21世纪是中国全面推进城市化进程的新世纪。当前,区域与区域之间的竞争,主要体现在区域间城市的竞争,尤其是中心城市的竞争。建设区域性特大城市,是市委市政府在推动科学发展、转型发展进程中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新时期指引全市750万人民群众建设美好合肥的总纲领。研究推进区域性特大城市建设的重大问题,对合肥建设区域性特大城市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区域性特大城市的概念和划分标准
(一)基本概念
区域性特大城市指在一定区域的城镇体系中占据绝对主导地位,对辐射带动整个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发挥核心作用,通过和区域的互动实现各种生产要素与资源的最优配置,带动城市——区域共同体共同发展的特大城市。以一定的行政区划为范围,是该地区的经济、政治和文化中心,是引领辐射圈内城乡发展的龙头。区域性特大城市有着明显的区位等比较优势,各种生产要素密集、服务设施完善,适宜二三产业集中发展,能够形成产业聚集效应,能够广泛吸引和聚集人流、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是区域内体制、管理、科技和观念创新的策源地。
(二)划分标准
长期以来,我国统计工作中将城市分为以下几种情况:20万人口以下为小城市;20-50万人口为中等城市;50-100万人口为大城市;100万人口以上为特大城市。目前,全国常住人口规模达到100万以上的城市数量远远超过现有统计的55个,现行的非农业人口大于100万的特大城市界定标准明显偏低,已经不适合当前城市体系和国家、区域发展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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