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与流转制度的立法完善
——基于地方立法实践
2012-08-15惠建利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 2012年3期
关键词:农村
惠建利
(陕西师范大学,陕西西安710062)
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与流转制度的立法完善
——基于地方立法实践
惠建利
(陕西师范大学,陕西西安710062)
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与流转制度改革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迫切要求,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已不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许多省、市制定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地方法规或政策。借鉴地方立法经验,完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与流转制度,必须针对诸如集体土地产权的主体不清、集体土地产权的内容规定不合理、集体土地产权的实现形式不完善等问题,明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加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制度建设,不断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立法。
土地产权;土地流转;问题;立法实践;立法完善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颁布了多部有关集体土地产权、土地征收、土地调查与登记的法律法规,地方有关集体土地产权与流转立法更是有几千部之多。通过立法数据的对比,可以得出如下结论:一是我国高层次土地立法偏少,尤其是地方立法中高层次立法偏少;二是我国地方土地立法虽存在立法层次偏低、立法数量较大等缺陷,但其直接来源于实践,与我国国情结合紧密,这是凭借移植或借鉴国外立法得不到的宝贵经验。总结、梳理其中的积极立法,对于制定全国统一的土地立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与流转制度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实现障碍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1.集体土地产权的主体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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