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措施与成效
2012-08-15张一申
中国水利 2012年7期
张一申
(福建省泉州市水利局,362000,泉州)
福建省泉州市在水利部水资源司和省水利厅的直接指导下,按照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从管理体制、工作机制、信息系统等方面入手,进行了水资源综合管理改革的有益探索与实践。
一、改革水资源管理体制,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供体制保障
2010年10月,泉州市率先进行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成立由市长担任主任、分管水利的副市长担任常务副主任、23个市直属部门以及13个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组成的泉州市水资源管理委员会,作为全市水资源管理议事协调机构;委员会下设水资源管理办公室,承担市水管委日常工作,负责全市水资源的宏观管理,负责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统筹水资源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对全市水资源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监控,确保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生活用水需要,确保当出现缺水和水污染等应急事件时能及时启动预案,得到快速高效的处置。
二、创新水资源红黄蓝动态分区管理模式,构建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
1.建立水资源红黄蓝分区动态管理机制
在全面普查掌握全市和各县(市、区)水资源量、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质情况等水资源现状的基础上,科学确定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的控制指标和红线值。将泉州市13个县(市、区)划分为5个红区、4个黄区和4个蓝区。红区是指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考核指标有一个以上超过红线值的区域,黄区是指考核指标有一个等于或接近红线值的区域,蓝区是指考核指标低于红线值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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