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指标体系
2012-08-15彭文启
中国水利 2012年7期
彭文启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环境研究所,100038,北京)
水功能区是指为满足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需求,根据水资源的自然条件和开发利用现状,按照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依其主导功能划定范围并执行相应保护标准的水域。水功能区是水资源管理的基本单元,实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是保障水体功能达标的根本途径。当前我国水资源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水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水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建立和实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尤其重要。
一、实施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的必要性
2010年国务院批复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提出的战略目标体系中明确要求主要江河湖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0%左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 “绿色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强水资源节约”的目标,要求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用水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严格水资源保护。2012年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这是继2011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来,对实行该制度作出的全面部署和具体安排。《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要求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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