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质量师”制度在军代表武器装备质量工作模式改革中的应用
2012-08-15侯小燕许楷炜
兵器装备工程学报 2012年2期
侯小燕,王 义,许楷炜
(1.驻孝感地区军代室,孝感 432100;2.武汉军械士官学校,武汉 430075;3. 71602 部队,潍坊 261055)
随着现代武器装备技术更新发展和越来越先进、系统越来越复杂,给军代表质量监督工作提出了更为艰巨的任务。在技术力量上,军代表人少、事多、任务重,不仅要对产品全过程进行监督、验收,还要参加为部队技术服务,力量有限与有效监督之间的矛盾突出;在质量管理上,产品生产周期长、配套关系多、质量要求高,以业务组为依托的“分段式”监督方法暴露出因力量不足、重点不明导致问题过程没有监督好,对承制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存在的和潜在的一些深层次技术管理问题没有找准等问题。为进一步提高军代表监督水平,我们通过建立总质量师制度,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强化监督的权威性、系统性和有效性,对提高武器装备实物质量和军代表工作效能发挥了重要作用[1-3]。
1 建立“总质量师”制度的目的和意义
“总质量师”制度是指在军代室领导的指挥下,由总质量师专人系统抓质量,要求全室人员共同遵守、协调统一的工作制度。建立“总质量师”制度的目的,不是削弱军代室领导对装备质量的责任,而是领导工作的重要补充和协助,是适应军代表武器装备质量工作模式改革的制度创新,也是提高质量监督科学性和有效性的现实需要。
1.1 理论基础
“总质量师”制度基于管理的效益原理。即组织的各项管理活动都要以实现有效性、追求高效益作为目标,通过不断提高效率,使投入的人力、物力得以充分、合理、有效地利用,从而产生最佳的管理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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