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举国体制金牌战略的使命与缺失
2012-08-15戴志鹏
军事体育学报 2012年2期
戴志鹏
(湖南城市学院体育学院,湖南益阳413000)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建设体育强国、推进体育事业实现新发展、新跨越的重要阶段。在我国体育事业发展 “十二五”规划中,如何在新的历史时期坚持和完善体育举国体制得到了新的阐释。其中,针对加强国家队建设与管理工作,明确提出了建立科学合理的国家队管理体制,为体育学术界进一步探讨我国的体育举国体制提供了思考的空间。本研究从竞技体育、体育举国体制和金牌战略等基本概念的解读和三者之间逻辑关系的梳理入手,结合近些年我国竞技体育出现的系列负面事件,探讨了我国体育举国体制金牌战略存在的缺失,并提出了相关建议,为完善我国竞技体育举国体制提供一定的借鉴与参考。
1 我国体育举国体制金牌战略的应然使命
在我国,体育举国体制并非整个体育的体制,而只是竞技体育的特殊体制[1]。由此说来,体育举国体制的金牌战略显然是针对竞技体育的,而竞技体育的根本属性决定了金牌战略的应然使命。体育的概念之争在我国由来已久,竞技体育的概念也一直没有得到厘清。茅鹏先生认为,体育和运动 (竞技运动是运动主要的一类)是一对矛盾,更不是上位概念和下位概念的关系。这一观点指出了体育和运动不同的社会期许。体育是有目的地通过人体运动为基本手段增进健康,提高生活质量的教育过程和文化活动[2]。竞技运动是夺标育人的过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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