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A适航管理机构浅析
2012-08-15毛可毅魏书有
航空标准化与质量 2012年4期
关键词:管理
毛可毅 魏书有
(民用航空器适航审定技术与管理研究中心,天津 300300)
“适航”从字面理解是指航空器是否适合飞行。政府出于公众利益为确保民用航空器能够在服役期间始终处于适航状态所做的工作,就是所谓的适航管理。一般适航管理工作是由各国民航当局承担的,具体由其内部的专门的适航管理机构执行。
美国商务部航空司作为“美国联邦航空局”(Federa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FAA)的前身早在1926年成立起就已经开始通过颁发航空通报来履行适航管理的职能。FAA到现在已经积累了80多年的适航管理经验。期间,伴随着美国民用航空工业的发展,FAA通过适航管理经验的积累和自身适航组织机构的加强和完善,现在已具备了成熟的适航管理机制,完善的适航标准体系和强大的适航管理能力。
FAA所以能够很好地完成国内外航空产品的审定,适航条例与标准的颁布与修订,制造商与营运商的监督管理以及条例的贯彻等大量工作,一方面与其在适航管理上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是分不开的,另一方面,这与它适航管理机构的结构设置和内部职能划分的合理有着很大的关系。因此,对于FAA适航管理机构的研究是有借鉴意义的。
1 适航管理的具体内容
适航管理简单讲就是一个立法、执法和监督法规贯彻的一个过程。适航管理机构履行适航管理的职能如下。
1.1 拟定一套自己的适航条例和适航标准(在美国为“联邦航空法规”(FAR)),并制定相关的“审定程序”(AP)、“咨询通告”(AC),“技术标准”(TSO)以及其它文件,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订适航条例,完善适航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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