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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经营性资产运营模式研究

2012-08-15

科技视界 2012年22期
关键词:经营性产权资产

戴 敏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山东 日照 276826)

1 高职院校经营性资产的内涵

根据国家财税字(1994)001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国高职院校经营性资产的实际情况,将高职院校经营性资产定义为:由高职院校独资或者部分出资,由高职院校负责或者参与经营管理、具有独立法人地位或者隶属学校法人的各类经济实体的总称。高职院校经营性资产应具备四个条件:

第一,经济实体的产权主体归学校所有,拥有实际意义上的所有者权益;

第二,学校拥有对于管理者的任免权,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由学校任命或委派;

第三,接受学校有关部门的指导和检查;

第四,收益的相当比例上缴学校。

2 高职院校经营性资产的特征

与其他企业,高职院校经营性资产有如下一些特征:

2.1 与学校的天然关联性

一般以学校为依托,经营性资产生产的产品普遍具有科技含量高、市场竞争能力强等特点:在技术创新方面,普遍拥有高水平,年轻化的研发组合。高职院校与其经营性资产之间特殊的“血缘关系”造就了企业特殊的经营机制。从资本和收益的角度看,学校投入企业的经营资本主要是高职院校节约下来的科研经费或为社会提供各种服务而得到的资金,所以经营性资产的收益理应用于学校。经营性资产发展良好,既有益于社会进步,又有益于高职院校办学。

2.2 与高职院校职能的整合性

相对于一般企业而言,经营性资产的职能有诸多不同,表现在:首先,虽然某些高职院校经营性的设备及科技成果等归国家所有,但随着设备、成果作价进入企业,便依法转变为为高职院校的事业法人财产;其次,经营性资产的原始投入,一般都不像国有企业那样由国家承担,而是由高职院校科技经费的节余、向社会提供服务的回报、科研项目的拨款收入等几部分组成;再者,高校高新技术企业大部分冠有其母体高校的名称,这无形中被赋予了特有的无形资产,经营性资产企业就顺理成章享有母体的社会声誉;最后,经营性资产的经营目的不仅为追求经济效益而且追求提高办学水平。

2.3 高校对企业运营的控制性

在创办高新技术经营性资产企业过程中,无论是参与投资,还是通过投入高新技术成果来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中,高校都毫无置疑地处于主导地位。由于中国高校具有参与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的内部条件和外部要求,与国外高校周边形成相关的高新技术企业比较,在转化技术成果和孵化高新技术企业等方面,中国高校都表现出明显的创业独立性和运营企业的直接控制性。

3 高职院校产业发展现状及问题

高职院校产业迅速发展,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对高职院校发展也发挥了重要作用。仅2010年一年,全国高职院校产业向国家纳税近20亿元,给学校回报超过5亿元,接纳了8余万人就业,既为社会做出了贡献,为学校的发展做了有力的支持。但是,在高职院校产业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制约着经营性资产向前发展,突出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3.1 校办企业产权模糊,管理体制不顺

校办企业产权模糊主要表现为企业投资行为不规范和注册资本不实。在实际投资过程中,有些企业的注册资本是通过向学校借款或用科研经费垫付等方式筹措,在工商部门验资注册后就返还给学校,实际可供企业支配的资金并不多。以实物和无形资产作为注册资本的也存在未经法定登记及评估等问题,资本的归属缺乏合法手续。

3.2 学校行政干预过多,校企不分

目前高职院校往往以事业管理的模式直接管理校办企业,由于学校的事业管理模式不能适应企业的实际管理需要,常常会出现延误决策,甚至决策失误的情况发生,这不仅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经营,而且还牵制和分散了学校领导的办学精力。一旦校办企业发生经营或法律方面的风险,必将直接转嫁到学校身上,“个人负赢,企业负亏,银行负债,学校负资”是对这种现实的形象反映。

3.3 企业内部缺乏激励与制约机制

高职院校校办企业员工,特别是管理人员往往是由学校委派,一般执行“承包责任制”,但经常是包盈不包亏,导致经营者缺乏资产保值增值意识,造成经营不善。由于缺乏制约机制,一些负责人利用职权损公肥私,造成企业资不抵债濒临破产。校办企业往往内部管理机制不灵活,员工工资没有真正与经营业绩挂钩,缺乏经营管理激励机制,严重挫伤了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4 我国高职院校经营性资产运营模式转变的必要性

通过对高职院校校办企业的现状分析,可以看出以上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高职院校产业的进一步发展,经营性资产运营模式转变势在必行。

4.1 规避风险

由于高职院校校办企业大部分投资主体单一并且由学校自主经营,这种企业管理体制导致企业负盈不负亏,一旦因经营不善而导致的资金债务问题,高校便承担着无限连带责任。要解决高职院校与校办企业之间的连带关系,一个有效方法就是要规避风险,理清校企之间的产权关系,通过有效途径将学校与企业相分离,学校不再是企业的“保卫军”,企业自负盈亏,这样既规避了学校的连带风险,又有利于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健康发展。

4.2 与市场接轨

高职院校校办产业要有长足发展,除了要发挥人才方面的优势外,还要开阔经营思维,充分利用高职院校有力资源,努力与市场接轨,加强企业制度假设,规范校办企业经营行为。

4.3 采取有效机制激励职工积极性

经营性资产改制后成为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其经营效益与职工待遇密切相关,从而可以有效地调动的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5 高职院校经营性资产运营思路

为了促进和加快高职院校产业的发展,高职院校要在彻底更新理念的前提下,建立顺应市场发展规律,具有鲜明特色的高职院校校办产业管理体制。校办企业应结合新形势下我国高职院校的使命和自身发展的需要,因地制宜地把高职院校校办企业的经营目的调整到实转化科技成果,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上来。重点发展与学校学科优势紧密相关的科技型企业,把原有企业改制为具有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和管理方式的高新技术企业。

高职院校校办企业改制应严格按照“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的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来进行。具体应着重做好以下几件事:第一,要明晰校办企业产权分配,并实现产权代表的人格化再造。产权明晰,不但要明确企业的出资人身份、资本性质以及出资数量及比例,更要有明确的人格化的各出资方的出资代表,同时以股东身份依法行使应有的职权。可行的方法是,由学校组建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资产经营公司”,代表学校自主行使资产运作的权利,这样可以防止国有股无法确认及代表人缺位问题,同时可以将企业的无限责任转变为有限责任。第二,要使校办产业资本结构构成由单一投资转变为多元股份,建立健全的企业法人治理机制,这是实现校企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基本保证。要根据权、决、监相互制衡协调的原则,建立健全公司的各层机构。第三,要建立企业切实可行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校办企业实行市场运作就要真正实现按劳分配,职工待遇要与工作绩效考核挂钩,真正激发企业职工的创造性与积极性。

[1]韦立平.高校经营性资产监管的缺失及对策[J].当代经济,2010(19).

[2]史文娟.加强高校经营性资产监督管理的若干建议[J].管理观察,2010(4).

[3]李元凯,等.浅谈高校产业的产权关系[J].中国集体经济,2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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