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探索
2012-08-15柯金法朱孔远
绿色科技 2012年2期
柯金法,朱孔远
(浙江省乐清市市政工程建设总指挥部,浙江 乐清325600)
1 引言
浙江省乐清市地处浙江东南沿海,瓯江口北岸,全境平均水资源总量13.9亿m3,其中地表水12.7亿m3,地下水1.2亿m3。境内河流、山溪密布如网,共1 758条,河道总长约1 034km。有大小水库98座,现有库容量10 132万m3。大多数河流由西北流向东南,注入乐清湾,流程较短,具有山溪特点,遇到枯水期,流量不多。多年平均地表水人均占有量为1 129m3,柳乐虹地区人均占有量仅为690m3,远远低于全国、全省和温州地区的人均水资源量[1]。截止2009年底,乐清市农村饮用水安全人口约46.84万人,饮水不安全人口约13.15万人,农村饮用水安全普及率为78.08%[2]。
乐清市农村改水开始于20世纪60年代,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已建成一大批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供水水源逐渐受到污染;管网老化严重,设备工艺落后;工程运行管理经费不足;工程运行管理不规范;供水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低,缺乏专业技术等,使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的功能不能持续有效发挥。
2 乐清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探索
2.1 建立健全管理机制,落实责任主体
乐清市人民政府明确市政园林局为全市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管理的主管部门,市农村改水办公室受市政园林局委托具体负责全市农村饮水安全的全面工作,对全市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进行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并落实补助经费的发放和管理。各镇(街道)成立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且配备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监督员,负责本辖区内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的运行管理、日常供水维护、水源保护等工作[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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