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扩大就业的对策研究
2012-08-15田华
科学之友 2012年12期
田 华
(山西省经济信息中心,山西 太原 030002)
“十二五”时期,我国就业形势将更加复杂,就业总量压力将继续加大,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就业任务更加繁重。为了创造平等就业机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努力实现充分就业,国务院于2012年1月24日发出《关于批转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发〔2012〕6号,以下简称《规划》)。这是我国首部促进就业的国家级专项规划,主要阐明“十二五”时期国家促进就业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和任务措施,是未来促进就业工作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促进就业职责的重要依据。它的发布和实施,将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的就业工作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规划》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要切实把就业作为民生之本,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创造平等就业机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努力实现充分就业。
《规划》从提高经济发展对就业的拉动能力,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统筹做好城乡、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大力开发人力资源,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加强失业预防和调控,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和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8个方面,提出了“十二五”时期就业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
做好“十二五”时期的就业工作,要坚持促进就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坚持促进就业与人力资源开发相结合,坚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与政府促进相结合,坚持促进企业发展与维护劳动者权益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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