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二大北京、湖北代表考辨
2012-08-15汪家华
党史文苑 2012年4期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
汪家华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广东广州510520)
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中国近现代史上第一次提出了彻底的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为中国各民族人民的革命斗争指明了正确的方向,对中国革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但由于当时的白色恐怖以及其他种种原因,有关与会代表的原始资料至今未见。20世纪50年代以来,经当事人的回忆以及从俄文、英文回译的若干文献资料,通过国内史学家的考证,已确认二大召开的确切时间是1922年7月16日至23日[1],地点是上海南成都路辅德里625号(今成都北路7弄30号,当时为李达寓所)。但是,关于二大代表的名单,特别是北京地区和湖北地区的代表,至今说法不一,尚无定论。本文依据有关文献资料和当事人的回忆,拟对这两个问题展开具体考证。
对中共二大代表的名单,学术界历来存在多种说法,目前最具权威的说法是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2002年编著的《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一卷上册)的记载:参加中共二大的有中央局的代表陈独秀、张国焘、李达,上海代表杨明斋、北京代表罗章龙、山东代表王尽美、湖北代表许白昊、湖南代表蔡和森、广州(广东)代表谭平山、劳动组合书记部代表李震瀛、社会主义青年团代表施存统等12人,尚有一人无法确定。[2]这个代表的名单来源于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央档案馆2000年出版的《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第一卷)。在该书的注释中说明:关于中共二大代表名单的根据是《关于我们党的组织问题(补充报告)》(1922年12月9日)和中共六大《中共历次大会代表和党员数量增加及其成分比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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